關於提前終止中國建設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乾元一號”2011年6-2(3年)期理財産品的公告
發佈時間:2014-01-09
尊敬的客戶:
根據建行內蒙古區分行“乾元一號”2011年6-2(3年)期理財産品説明書第七項關於“ 提前終止”約定事項,應項目運作實際和融資方需求,本期理財産品定於2014年1月11日提前終止,並於2014年1月11日返還客戶投資本金和未分配持有期(2013年7月13日-2014年1月10日)的收益資金。給您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同時感謝您一直以來對建設銀行業務發展的支援。
特此公告。
中國建設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