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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材料

發佈時間:2020-06-09

一、非法集資的定義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非法集資具有以下特點:

1.非法性。集資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是被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准,以及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2.利誘性。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公開性。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裡不特定的對像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4.偽裝性。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産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二、非法集資的常見類型

1.通過發行有價證券、會員卡或債務憑證等形式吸收資金。例如,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養老服務為名進行非法集資。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委託投資、委託理財進行非法集資。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2.對物業、地産等資産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高息集資。例如,通過出售其份額並承諾售後返租、售後回購、定期返利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3.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例如,利用地下錢莊進行集資活動。

4.以簽訂商品經銷等經濟合同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例如,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加盟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發行或變相發行彩票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6.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7.利用果園、莊園、養老地産開發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例如,假借種植、養殖、項目開發、莊園開發、養老公寓投資、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

8.利用現代電子網路技術構造的“虛擬”産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託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9.利用網際網路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10.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11.假冒民營銀行發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12.非融資性擔保企業以開展擔保業務為名非法集資。

13.假冒或者虛構國際知名公司設立網站,並在網上發佈銷售境外基金、原始股等資訊,誘騙群眾投資。

14.以“養老”的旗號,以高額回報、提供養老服務為誘餌,引誘老年群眾“加盟投資”。

15.以高價回購收藏品為名非法集資。

16.假借P2P網路借貸平臺非法集資。

三、非法集資的危害

1.非法集資使參與者遭受經濟損失。非法集資犯罪分子通過欺騙手段聚集資金後,任意揮霍、浪費、轉移或者非法佔有,參與者很難收回資金,嚴重者甚至傾家蕩産、血本無歸。

2.非法集資嚴重干擾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極易引發社會風險。

3.非法集資容易引發社會不穩定,嚴重影響社會和諧。非法集資往往集資規模大、人員多,資金兌付比例低,處置難度大,容易引發大量社會治安問題,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4.因參與非法集資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參與者利益不受法律保護。

5.非法集資屬違法行為,集資參與人與集資人所簽訂的合同無效。非法集資合同中約定的利益條款也無效,投資回報不受法律保護。

四、非法集資的犯罪手段詳解

1.承諾高額回報,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暴利引誘,是所有詐騙犯罪分子欺騙群眾的手段。不法分子為吸引更多的群眾,往往許諾投資者以獎勵、積分返利等形式給予高額回報。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非法集資者開始是按時足額兌現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後用後集資人的錢兌現先前的本息,等達到一定規模後,便秘密轉移資金,攜款潛逃。

2.編造虛假項目或訂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將群眾騙入泥潭。不法分子大多通過註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著響應國家産業政策,開展創業創新等幌子,編造各種虛假項目,有的甚至免費旅遊、考察等,騙取社會公眾信任;以種植螺旋藻、冬蟲夏草,養殖螞蟻、黑豚鼠、梅花鹿再回收等名義,騙取群眾資金;有的以開發所謂高新技術産品為名吸收公眾存款;有的編造植樹造林、集資建房等虛假項目,騙取群眾“投資入股”;有的以商鋪返租等方式,承諾高額固定收益,吸收公眾存款;不具有提供養老服務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提供養老服務為主要目的,以養老服務為名收取會員費、“保證金”,以投資“養老公寓”“養老院”等名義吸收資金。

3.混淆投資理財概念,讓群眾在眼花繚亂的新名詞前失去判斷。不法分子有的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基金、網路炒匯等新名詞迷惑群眾,假稱新投資工具或金融産品;有的利用專賣、代理、加盟連鎖、消費增值返利、電子商務等新的經營方式,欺騙群眾投資。

4.以虛假宣傳造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應騙取群眾的信任。為給犯罪活動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辦理完備的工商執照、稅務登記等手續,以掩蓋其非法目的,而無實際經營或投資項目。這些公司採取在豪華寫字樓租賃辦公地點,聘請名人作廣告等加大宣傳,騙取群眾信任。

5.利用網路,通過虛擬空間實施犯罪、逃避打擊。不法分子租用境外伺服器設立網站,發展會員一般用代號或網名。有的還通過網站、部落格、論壇等網路平臺和微信、QQ等即時通訊工具,傳播虛假資訊,誘騙群眾上當。一旦被查,便以下線不按規則操作等藉口,迅速關閉網站,攜款潛逃。在潛逃前還發佈所謂通告,要下線人員記住自己業績,承諾日後重新返利,借此來穩住受騙群眾。

6.利用精神、人身強制或親情誘騙,不斷擴大受害群體。許多非法集資參與者都是在親戚、朋友的低風險、高回報勸説下參與,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親戚、朋友、同鄉等關係,以高額利息誘惑,非法獲取資金。有些已經加入的傳銷人員,在傳銷組織的精神洗腦或人身強制下,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業績,不惜利用親情、友情關係拉攏親朋、同學或鄰居加入,使參與人員迅速蔓延。

五、非法集資應承擔的法律後果

(一)集資詐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産。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産。

(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三)非法經營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産:……(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合同詐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産: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産權證明作擔保的;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産後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五)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擅自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六、非法集資典型案例

案例一:2008年5月,被告人潘某為騙取他人財物,註冊成立南京xx茶業有限公司,並以公司名義聘用業務員到鬧市區向不特定的中老年被害人分發傳單邀請其到公司免費品嘗普洱茶,並使用宣傳冊、影像資料等對普洱茶的功能及收藏價值等作誇大宣傳,虛構公司稱可代老百姓免費收藏所購普洱茶,並稱將投資款用於公司辦茶樓、開設茶葉銷售連鎖店等,承諾以14%-22%的年利息返還投資款,一年或三年期滿後退還本金,誘使當事人簽訂購銷合作協議書,以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投資款。2009年4月至5月,為迅速騙取大量資金,被告人潘某以xx公司名義,先後成立多個分部,分別聘用被告人周某、袁某、朱某擔任各分部負責人,共同以上述詐騙方法繼續非法集資。2008年5月至2009年10月間,非法集資額達人民幣1433萬餘元。非法集資所得款項除用於購買少量普洱茶等,餘款均被潘某、周某、袁某、朱某等人瓜分並肆意處分,導致無法歸還314名當事人的錢款。

2011年4月,江蘇省某中級人民法院于依法判處潘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判處周睿某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判處袁某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判處朱某某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

案例二:自2003年起,江蘇xx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因開發項目多,通過低價取得土地使用權、購買物業用於儲備、增值,致資金短缺。2003年,董事長周某決定並形成決策,採取“商鋪認購”的形式吸收公眾存款。公司遂以高額利率和高額提成為誘餌,以“認購商鋪使用權”和“內部職工集資”的名義,制定吸收公眾存款的方案、政策,變相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存款。經審計,自2003年至2008年12月,xx公司向社會公眾5.26萬人次變相非法吸收存款合計33.85億元,至案發時,已退存款23.92億元,有7000余戶9.93億元未兌付,案發後退款3.78億余元。

2011年至2012年,江蘇某區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追究刑事責任,依法判處被告單位江蘇xx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罰金45萬元;判處周某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30萬元;判處葉某某、呂某某等20人1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人民幣2萬元至20萬元不等的罰金;對犯罪情節較輕,符合緩刑適用條件的吳某某、徐某依法予以適用緩刑。

案例三:剛退休不久的劉大爺買菜時碰見一個促銷攤點,正在組織登記免費旅遊,包吃包車不收錢。劉大爺登記後第二天跟著30多位老年人到一個度假村,吃喝玩樂了一天。

度假村風景優美,設施齊全,旁邊還有一建築工地正熱火朝天地施工。工作人員趁機告訴他們,公司專門投資養老項目,現在正在擴建,可以租賃也可銷售,也可先租後售。簽訂合同後,還可按銷售産品預售款16%至19%的比例向客戶返還高額推廣費,合同到期後還本付息等。

很快,劉大爺一行紛紛簽訂購買合同,心裏盤算著能早日入住度假村。不久,公司跑路,一大批像老劉這樣,用半生積蓄一心想為自己安排個舒適晚年的老年人們成了受害者。

案例四:當事人吳某在QQ上認識了不法分子,並在其帶領下進入高額投資理財QQ群。QQ群以高額投資回報為誘餌,有專業的“老師”介紹投資理財知識,並宣傳高額回報的短線金融衍生品。吳某在群中學習了一段時間,也見證了其他群友的高額收益,於是放鬆警惕,點擊“老師”在群發的“投資平臺”連結,于2018年3月進行了多筆10000元的大額手機銀行支付交易。事後經核查,其支付至的商戶實為不法分子控制的某寶下的二級商戶廣東某健康産業公司,為其進行資金歸集的空殼公司,專為不法分子集資提供渠道。

七、社會公眾對非法集資的防範措施

1.要認清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提高識別能力,自覺抵制各種誘惑。堅信“天上不會掉餡餅”,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進行冷靜分析,避免上當受騙。

2.要正確識別非法集資活動,主要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以及其從事的集資活動是否獲得相關的批准;是否是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是否承諾回報,非法集資行為一般具有許諾一定比例集資回報的特點;是否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性質。

3.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高收益往往伴隨著高風險,不規範的經濟活動更是蘊藏著巨大風險。—定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依法保護自身權益。

4.要增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意識。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為,參與者投入非法集資的資金及相關利益不受法律保護。因此,當一些單位或個人以高額投資回報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債券、基金和開發項目時,一定要認真識別,謹慎投資。對照銀行貸款利率和普通金融産品的回報率判斷投資回報是否過高,多數情況下明顯偏高的投資回報很可能是投資陷阱。天上不會掉餡餅,高收益和高風險是並存的,犯罪分子的目的是騙取錢財。

八、對非法集資活動應採取的措施

一旦發現企業或個人有非法集資違法活動,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舉報,由公安機關立案查處。作為集資群眾,要注意收集非法集資活動的證據,協助公安機關辦案,切忌心存幻想,避免遭受更大的損失。

九、老年人如何防範非法集資陷阱

以老年人為詐騙對像是最近幾年非法集資活動的主要特點之一,因此,當老年朋友面對高額回報的宣傳時,特別需要提高警惕,不要輕信。

一要認清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

天上不會掉餡餅,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進行冷靜分析,高收益往往伴隨著高風險。投資前要和子女或朋友商議,子女要加強風險意識,多與老人溝通交流。

二要關注養老機構的合法性、項目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金融管理法律規定。

對公司經營運作情況等進行深入了解;未獲得許可和依法登記前的養老機構,是不得以任何名義開業,不得提前向老年人收取任何費用,不得收住老年人。可以查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養老機構應有民政局頒發的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民辦非企業單位應有登記證書或工商營業執照。

三要注重養老服務與口碑。

建議老年朋友通過金融機構選擇低風險的産品進行理財,保障資金安全。根據老人的身體條件狀況和需求,事先了解養老機構服務口碑,選擇經營時間長、口碑好的養老機構。

四要簽訂養老協議與押金協議,保障老人的合法權益。

養老服務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養老機構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聯繫方式;服務內容和服務方式;收費標準以及費用支付方式;服務期限和地點;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協議變更、解除與終止的條件;違約責任;意外傷害責任認定和爭議解決方式;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其他內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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