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主題:“月”分“月”有禮——帳單分期客戶體驗回饋活動
二、活動時間:2013年8月20日-9月20日(第一月),9月21日至10月20日(第二月)
三、活動對象:龍卡信用卡(商務卡除外)的主卡、附屬卡持卡人(以下簡稱“持卡人”)
四、活動內容
第一重好禮回饋:活動期間,成功辦理我行信用卡帳單分期單筆分期總額2萬元(含)以上的客戶,可獲贈價值100元好禮回饋,按分期金額從高到低排序,每月限前700名獲贈。回饋內容為100元面值的手機話費。
第二重豪禮獎勵:活動期間,每月針對成功辦理帳單分期的客戶中單筆金額從高到低排名靠前的16位客戶獎勵超級豪禮。獎項及名額設置如下:
獎項 |
名額 |
獎品 |
一等獎 |
1 |
1500元加油卡 |
二等獎 |
2 |
1000元加油卡 |
三等獎 |
13 |
500元加油卡 |
合計 |
每月16名 |
每月16份 |
五、活動區域:雲南省內
六、活動細則:
1.本次活動以客戶(即持卡人)為單位,一人名下多張卡片不可重復參與,但附屬卡持卡人也同樣具備活動資格。
2.活動獲獎規則:
第一重好禮回饋:活動期間,成功辦理我行信用卡帳單分期單筆分期總額2萬元(含)以上的客戶,可獲贈價值100元好禮回饋,按分期金額從高到低排序,每月限前700名獲贈。回饋內容為100元面值的手機話費。
第二重豪禮獎勵:活動期間,每月針對成功辦理帳單分期的客戶中單筆金額從高到低排名靠前的16位客戶獎勵超級豪禮。
1. 領獎方式:
第一重禮:活動期間,卡中心分別於每期活動結束後的15天內統計獲贈數據併發送獲贈通知短信至符合條件客戶預留我行的手機號碼,通知客戶獲贈情況,我行將於通知客戶後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充值,並由運營商發送成功充值短信。不需客戶前來領取。
第二重禮:活動期間,卡中心分別於每期活動結束後的15天內統計數據併發送給客戶所屬二級行,並由二級行電話通知客戶前來指定網點領取禮品。
4.第二重禮獲獎資格有效期截止2013年11月30日,超過有效期沒有兌獎的持卡人即被視為放棄兌獎資格。
5.建設銀行信用卡中心保留拒絕參與套現及違法交易、不良賬戶或賬戶狀態不正常的持卡人參與本活動的權利。持卡人若于活動期間有遲繳、違反《龍卡信用卡章程》、《龍卡信用卡領用協議》或卡片已凍結情形者,即喪失參加活動資格。
6.業務未盡事宜,全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金融業政策規定、中國建設銀行相應業務管理辦法(龍卡信用卡章程、領用協議及龍卡信用卡商戶分期付款約定條款)及相關行業慣例辦理。在法律許可範圍內,中國建設銀行信用卡中心保留相關解釋、調整及更改的權利。調整及更改經相關途徑(如銀行網站)公告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