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商戶分期業務協議
中國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持卡人(以下簡稱“甲方”)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_分行(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知悉並同意共同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要求和《中國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章程》(以下簡稱《章程》)、《中國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領用協議》(以下簡稱《領用協議》),就龍卡信用卡商戶分期業務達成協定如下:
一、業務定義
1.龍卡信用卡商戶分期業務(以下簡稱“商戶分期”)是指甲方用其龍卡信用卡在使用固定額度購買商品或服務時,在乙方提供的分期付款期數範圍內,按照與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向乙方歸還應還款項的業務。
2.“龍卡隨付貸”是乙方龍卡信用卡商戶分期業務的品牌名稱。
二、基本規定
1.甲方僅可在支援乙方龍卡信用卡分期付款支付方式的商戶辦理商戶分期。分期利息計息方式為分期收取,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單利)最高不超過18.25%。甲方未按期足額還款産生的利息、還款違約金及相應計算規則按照《領用協議》執行。每期分期利息=分期本金總額*每期分期利率;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單利)是根據甲方現金流計算出內含報酬率後年化而得。內含報酬率IRR是指使未來現金流入量現值等於未來現金流出量現值的折現率。計算公式如下:分期本金=(n為總期數),計算得出月度內含報酬率IRR,由此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單利) =12*IRR。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單利)供甲方評估資金成本時參考,不改變甲方實際支付的分期利息金額,因交易金額、交易時間、還款時間、提前還款等不同可能致實際值與上述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參考值存在差異,具體數值以業務實際生效前的展示為準。關於近似折算年化利率的含義及示例可通過“中國建設銀行官網(www.ccb.cn)-信用卡頻道-服務指南-常見問題”或通過“龍卡信用卡”微信公眾號輸入關鍵詞“分期年化利率”查詢了解。
2.因溢繳款提高的額度部分及臨時額度部分不能辦理商戶分期業務。
3.商戶分期僅限卡片狀態正常的中國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持卡人申請。
4.商務卡、外幣單標卡、專項分期卡不能辦理商戶分期業務。
5.商戶分期本金總額將全額佔用甲方的信用額度,當甲方每期按時還款後,可用額度逐期釋放。
6.甲方實際支付的分期本金及分期利息金額以帳單列示為準。每期分期本金、每期分期利息金額的計算精確到分位,自完成交易後的首個帳單日起,根據分期期數按月入賬,並全額計入最低還款額。每期分期本金=分期本金總額/期數,對於分期本金總額不能被期數整除的,每期分期本金採用四捨五入的方式進行金額拆分,差額在最後一期進行調整。
7.其他未盡事宜依據《章程》及《領用協議》執行。《章程》和《領用協議》可通過“中國建設銀行官方網站(www.ccb.cn)—信用卡頻道—服務指南”欄位查閱。本協議可通過網點查詢。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憑乙方向其核發的在有效期內的龍卡信用卡在商戶進行分期消費時,須按預先與乙方的約定輸入密碼或動態驗證碼,或通過指紋等生物識別方式完成交易。
2.甲方不得通過虛假交易等欺詐活動套取現金、優惠等,否則乙方有權採取相關管控措施和追回甲方已享受的優惠。
3.甲方承諾按龍卡信用卡對帳單所顯示金額按期歸還欠款。甲方在到期還款日前全額償還對帳單列示的當期應還款額時,當期分期應還本金可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甲方在到期還款日前未按對帳單列示的當期應還款額全額還款的,當期對帳單全部交易款項(包括分期應還本金),將依照《領用協議》計收利息;如未按對帳單列示歸還最低還款額,另計收還款違約金。
4.甲方成功辦理商戶分期後,如申請提前還款(可通過撥打95533客服熱線申請辦理),須一次性支付剩餘本金,並按已入賬期數承擔相應分期利息,即乙方不再收取甲方剩餘未入賬期數對應的分期利息。
5.除上述第三節第4條約定情形外,甲方的分期付款債務應于發生下述事項之時視為全部到期,甲方應當一次性償還全部剩餘欠款,包括但不限于分期本金、已入賬期數相應分期利息、到期該期分期利息、其他利息、還款違約金等全部應還款項:
甲方的龍卡信用卡被停卡,或甲方主動申請銷戶或要求停卡,或甲方主動要求挂失不補卡,或甲方不履行債務,或甲方不履行與分期付款相關的協議,或甲方出現債務履行能力或信用程度降低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使用信用卡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章程》、《領用協議》或有關業務規定;甲方提供的申請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甲方拒絕承擔使用信用卡交易産生的風險與責任;甲方拒絕向乙方支付各類款項及費用;甲方利用信用卡進行虛假交易;甲方拒絕或阻礙乙方對其收入或信用情況進行調查;甲方死亡而其財産合法繼承人不繼續履行本協議;甲方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産代管人不繼續履行本協議;甲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護人不繼續履行本協議;甲方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訴訟、仲裁程式或其他法律糾紛,乙方認為可能或已經影響或損害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權益;甲方的資信情況或還款能力出現其他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調整、收入降低、失業、拖欠其他債務等,足以影響還款能力,已經不再符合乙方辦理信用卡條件且未追加乙方認可的擔保;乙方有其他正當理由或出於風險管控原因認定的其他情形。
6.有關商品的買賣、價格、品質、配送及售後服務等事宜由商戶提供,若甲方與商戶之間就上述事宜發生爭議,甲方與商戶協商處理。在爭議處理過程中,甲方仍應繼續按本協議約定償還所欠分期付款債務。前述爭議不影響乙方對甲方所欠分期付款債務進行追償的權利,甲方不能以與商戶存在糾紛為由拒絕償還銀行信用卡欠款。
7.信用卡資金應當用於甲方個人消費領域,不得用於購房、投資、生産經營等非消費領域。如甲方違規使用信用卡資金,乙方有權採取相應管控措施。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對甲方辦理商戶分期業務的申請進行獨立審核,決定是否通過甲方的分期申請及分期金額。
2.甲方在分期付款交易成功後,乙方將在其信用卡對帳單中列示相應的商品價款總額(非當期還款額),同時將該款項一次性支付給商戶。
3.甲方所購商品由商戶提供,商戶承擔所有與商品及商品銷售有關的責任;乙方僅提供分期付款服務,與商戶之間無代理、經銷、擔保等關係。
4.乙方通過網點、網站等渠道以公告的方式向甲方明示服務項目或服務內容、服務價格、優惠措施及其生效和終止日期、與價格相關的例外條款和限制性條款、諮詢(投訴)的聯繫方式等資訊。乙方公告內容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應在充分知曉、理解有關公告內容後接受本服務。
5.乙方有權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業務需要對本協議條款、分期利率標準及其他費用標準進行變更,或對本業務進行延遲或提前終止,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的要求公告一定時期後施行。甲方有權在乙方公告期間選擇是否繼續使用服務,如果甲方不願接受乙方公告內容,應在乙方公告施行前向乙方申請終止本分期服務;如果甲方未申請終止相關服務,視為甲方同意相關調整,變更後的內容對甲方産生法律約束力,若甲方不執行變更後的內容,乙方有權選擇終止本項服務。
6.如甲方在乙方墊付了商品款項後發生退貨情形,在商戶同意並向乙方返還相應款項後,乙方對甲方龍卡信用卡賬戶的分期付款金額、期數和分期利息進行調整。
7.如對乙方産品或業務協議有疑問、意見或建議,甲方可通過向乙方當地網點詳細了解或撥打乙方95533客戶服務與投訴熱線,進行諮詢與反映。
甲方確認:本人已仔細閱讀上述所有條款,並已特別注意字體加黑標注的內容。乙方已應本人要求對相應條款予以充分提示。本人對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
(2024年9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