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 中國建設銀行
二零零四年七月
目 錄
一、前言 1
二、釋義 1
三、基金合同當事人 4
四、基金管理人的權利義務 5
五、基金託管人的權利義務 7
六、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義務 9
七、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9
八、基金管理人、託管人的更換條件與程式 14
九、基金的基本情況 15
十、基金的募集 15
十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16
十二、基金資産的託管 17
十三、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17
十四、基金轉換 22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過戶、轉託管、凍結與質押 22
十六、基金銷售業務及其代理 23
十七、基金註冊登記業務及其代理 23
十八、基金的投資 23
十九、基金的融資 27
二十、基金資産 27
二十一、基金資産估值 28
二十二、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30
二十三、基金費用與稅收 31
二十四、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33
二十五、基金的資訊披露 33
二十六、基金合同終止與基金財産清算 35
二十七、業務規則 36
二十八、違約責任 36
二十九、爭議處理和適用法律 37
三十、基金合同的效力與修改 37
三十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簽章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