鵬華價值優勢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託管協議
基金管理人: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六月
目 錄
一、基金託管協議當事人
二、基金託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
三、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務監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託管人的業務核查
五、基金財産的保管
六、指令的發送、確認及執行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八、基金資産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九、基金收益分配
十、基金資訊披露
十一、基金費用
十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保管
十三、基金有關文件檔案的保存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的更換
十五、禁止行為
十六、託管協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産的清算
十七、違約責任
十八、爭議解決方式
十九、託管協議的效力
二十、其他事項
二十一、託管協議的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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