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一位身家過億元的私企老闆。由於生活條件優越,家裏的獨子自小受寵愛,對父母依賴性極強,留洋歸國後就輟學在家,每年玩賽車都要花掉上百萬元。李某擔心兒子將來今後坐吃山空,特別是父母去世後會出現財務危機;也擔心隨著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自己的企業萬一齣現經營問題沒有持續的資金支援。他希望找到一種方式,給兒子一份一生的禮物和安排,在未來的生活中無論幸福與否,在財務上都能平穩、確定的度過,沒有後顧之憂,也希望能給自己的企業經營提供財務支援。
隨著高凈值人群對財富管理認知的漸趨成熟,財富安全、保值增值以及財富傳承已經日益成為高凈值人群關注的重點。而很多高凈值人士在資産配置時不使用保險,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他們對保險的理解還停留在這樣的認識:發生風險,保險公司能賠我多少?我有的是錢,什麼樣的風險都扛得住,不需要買保險。其實,保險帶來的不僅僅是保障,還有資産保全、財富傳承、合理避稅和避免財務危機等功能,更好地實現資産配置,因而成為財富管理不可或缺的功能杠桿。近年來,高凈值人群投保千萬甚至上億保險大單都已不再稀奇。
1.資産保全:企業家的財富集聚到一定程度,遭受政策法規、災情災禍等方面風險的可能性也就大增。一旦企業被申請破産,除了保單,任何資産都要被凍結,進入破産程式。一個私人企業主或者合夥制企業的合夥人,一旦遇到債務糾紛被人起訴,很可能會被法院凍結名下所有賬戶和財産,而此時唯一不被查封並受法律保護的,就是人壽保單當中的賬戶價值。我國法律規定:人身保險金不屬於破産債權,即在債務人破産的情況下,債權人不能通過要求債務人退保其人壽保單追索保單解約的現金價值(被認定為刑事犯罪轉移資産行為,則不受此保護)。一旦出現債務爭議,個人資産被抵債、沒收和查封後,保險依然能繼續生效,債權人無權要求債務人以保險利益來償還債務。這樣,債務人可以通過保險為自己和家人留下一大筆財富。
2.財富傳承:高凈值人士一生打拼積累的財富,基本上都會傳承給子女,但卻沒有誰願意子女成為貪圖享樂的寄生蟲。年金保險可以憑藉其具備的法律效應,實現指定時間、指定金額、指定贈與,確保資金的安全,實現傳承心願。通過購買保險,資産可以按年金的方式分年給付下一代,一直從幼年持續到老年,這樣做既不必擔心財産在短時間內被揮霍一空,又能培養富二代們獨立生活的能力,還保證了他們有一定品質的生活。如果生前安排保險傳承規劃,指定受益人,那麼既能避免財富被揮霍、被侵佔,又能完全如自己所願地完成財産傳承,從法律上獲得最強力的保護。不僅如此,投保人還可以隨時變更受益人,這樣能夠更加靈活地掌控財富,實現財富的安全、如願傳承。
3.合理避稅:根據我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保險賠款免納個人所得稅,這是顯見的功能。而在我國,保險更具有前瞻和實際意義的避稅功能在於可規避遺産稅。我國目前尚未開徵遺産稅,但銀行實名開戶、房産稅升溫、個稅申報、物權法實施等一系列操作,已經在逐步為遺産稅的開徵進行法律和制度性鋪墊。高凈值人群應儘早利用保險手段未雨綢繆進行合理避稅。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去世時在台灣留下價值逾600億新台幣的鉅額遺産。該筆遺産稅稅率高達50%,其繼承人須繳119億元遺産稅後才能獲得全部遺産,這在當時創下台灣最高遺産稅紀錄。而曾經的台灣首富蔡萬霖身故時所留下的超過1564億新台幣遺産,卻僅需繳納6億元新台幣的遺産稅。其原因即在於蔡萬霖生前購買了數十億鉅額壽險保單。通過保險安排,蔡萬霖所應繳納的遺産稅大大降低,其財産得以安全傳承給子女。
4.低成本融資:許多人持有大額保單,但卻不知道保單還可以用於質押而向保險公司和銀行申請貸款。以保單質押向保險公司貸款,辦理手續簡單,到款速度快,利率也相對較低。保單抵押貸款的貸款額度一般為保單現金價值的80%,可獲得最多6個月期限的貸款,從而能夠滿足短期資金需求。只要按時還款、正常繳費,完全不會影響原有保單的任何保險功能和保單利益。而若在保單質押貸款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仍會按照保險合同進行理賠,只是在最後理賠金額上扣減其貸款額。這在法律上既保障了保險利益又獲得了融通資金的便利。當然,並不是所有的保單都可以用於質押貸款,比如除了保單類型限制以外,已經發生保費豁免的保單也不能辦理保單質押貸款。尤為重要的是,運用保險融資還可以衍生“危機救助”“起死回生”的功能。前面我們提到,貨幣、不動産、股票等資産隨時都可以被查封凍結,甚至被強制執行。而保險獨有隔離這些法律措施的功能,使得權利人可以在“山窮水盡”之際申請保單質押貸款,以獲得“浴火重生”的機會。
前述種種保險功能,使我們看到了保險作為財富杠桿的神奇魅力。但任何工具都不是萬能的,需要在這裡特別提示的是:如果投保資金係違法所得、非法轉移財産逃債、洗錢、涉及刑事犯罪等等,那麼,法院仍可以依法對此進行凍結、扣押、查封和追繳,甚至裁定保險公司強行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