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品簡介
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要求,建設銀行接受各地住房資金管理部門委託,根據委託協議歸集各種住房資金,為住房資金管理部門、繳存單位和職工個人建立專用賬戶並辦理住房資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支取、查詢和結算。包括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住房維修基金、住房租賃保證金、售房資金、住房債券資金等住房資金歸集業務。
辦理流程
以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為例,客戶操作流程如下:
1.簽訂委託協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建設銀行簽訂《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委託協議書》,在委託協議中明確雙方在歸集審核、資訊錄入和提取審批等方面的職責劃分和工作流程。
2.開立資金專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填寫開戶申請書,在建設銀行開立公積金存款賬戶。
3.開立單位和職工賬戶。根據委託協議,繳存單位到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登記後,建設銀行為公積金繳存單位和職工建立賬戶,並定期將賬戶明細資料報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4.資金匯繳和劃轉。根據委託協議,建設銀行為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辦理賬戶核定和繳存手續,定期將歸集資金劃轉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賬戶,並提供單位和職工賬戶繳存明細資料。
5.職工賬戶支取和轉移。根據委託協議,建設銀行按規定審核、錄入住房公積金職工提取和轉移資料,辦理職工賬戶資金結算手續,並及時扣劃或劃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賬戶。
6.職工賬戶基數調整。根據委託協議,建設銀行按規定審核、錄入職工賬戶變動資訊,並及時將基數調整後的職工賬戶資訊數據報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7.職工賬戶結息和對賬。根據委託協議,建設銀行按規定對單位和職工賬戶進行計結息,定期與單位和職工核對住房公積金賬戶,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對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繳存和提取等明細資料簽訂委託協議。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建設銀行簽訂《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委託協議書》,在委託協議中明確雙方在歸集審核、資訊錄入和提取審批等方面的職責劃分和工作流程。
(以上內容僅作參考,客戶申請辦理以上産品和服務,以中國建設銀行當地分行有關規定為準。為節約您的時間,請在辦理相關手續前,詳細諮詢當地建設銀行或9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