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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卡遭盜刷應厘清責任

 

  201112月,重慶市民董歷麗銀行卡裏40余萬元被盜刷,之後她找到發卡銀行要求賠付,銀行表示無任何過錯而拒絕賠付。董歷麗在案發後即報警,但直到現在仍未有任何結果。隨後董歷麗將銀行告上法庭,截至目前,法院未對此案件進行宣判。據悉,各地普遍存在銀行卡盜刷維權難問題。(815日《寧波日報》)

  類似銀行卡被不法分子克隆盜刷的案例,近些年來屢有發生,但客戶均遭遇到維權艱難的困境,銀行以種種藉口推卸責任,不願承擔盜刷損失。前不久,廣東省高院對克隆卡糾紛明確原則:“只要是克隆卡,銀行須擔責一半以上,無密碼信用卡若用戶保管不善也應擔責。鋻於密碼私密性和唯一性的特點,在設有密碼的情況下,用戶要自證清白。”當然,這只是廣東省法院的指導意見,可以作為斷案參考,尚不能全國強制推廣,但其積極探索則值得肯定。

  董歷麗銀行卡被盜刷的遭遇具有典型性,凸顯時下銀行卡安全防護系統存在漏洞。同時,由於對銀行卡犯罪的取證、偵破、追索財物都存在現實困難,亦影響到司法機構的裁決,導致客戶維權陷入兩難境地。可見,在類似案件頻頻發生的情況下,需要最高法出臺統一指導意見,厘清銀行卡糾紛中的各方責任關係,以免案件長期懸而不決。

銀行卡雖小,安全問題可不小。銀行卡給生活帶來了諸多便利,可算是金融業劃時代的創新工具,但銀行卡犯罪卻給其抹上一層陰影,讓客戶難以安心。在銀行卡已經普及的當下,刷卡購物、提款、網購、轉賬、繳費等方面,均需要使用銀行卡賬號和密碼,銀行客戶也應做好身份資訊和密碼保護,不要輕易向外界洩露個人資料,特別是關係到資金安全的銀行卡密碼。

 

來源:楚天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