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的信用報告“查詢記錄”欄中記載著四五家銀行曾查詢過我的信用報告,原因是“信用卡審批”、“貸後管理”等,這些記錄會對我以後申請貸款、信用卡産生不好的影響嗎?銀行工作人員能隨便查詢我的信用報告嗎?
答:“查詢記錄”欄記載了您的信用報告在過去兩年內被查詢的情況,包括查詢日期、查詢者和查詢原因等內容,也就是您的信用報告何時因何種原因被何人查詢過的歷史記錄。一般情況下,個人信用報告的查詢原因有以下幾種:貸款審批、信用卡審批、擔保資格審查、貸後管理、本人查詢和異議查詢。
對個人而言,如果在一段時間內您的信用報告因為貸款審批、信用卡審批多次被不同的銀行查詢,但信用報告中的“信用交易資訊”部分並未顯示出查詢您信用報告的銀行隨後向您發放了新貸款或信用卡,這可能説明您向這些銀行申請過貸款或信用卡但均未成功,這樣的資訊對您日後再次申請新貸款或信用卡可能會産生不利影響。
在“查詢記錄”中您還應當特別關注是否有未經您授權而查詢過您信用報告的記錄。按照規定,商業銀行在受理審核個人貸款申請;審核個人貸記卡、準貸記卡申請;審核個人作為擔保人申請;對已發放的個人信貸進行貸後風險管理時,可以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其中,除貸後風險管理外,因受理其他業務而查詢個人信用報告,都必須取得被查詢人的書面授權。
如果您確定與某銀行從未發生過業務往來,但您的信用報告中出現了原因為“貸後管理”的該銀行查詢記錄,那就有可能是該銀行越權查詢您的信用報告,您可以及時與我們取得聯繫並告知相關情況。依據《個人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商業銀行和其他機構違反規定查詢個人信用報告的將被責令改正並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涉嫌犯罪的,還將被移交相關司法部門;對您造成實際損失的,您還可以向法院起訴。
並不是商業銀行的所有工作人員都可以查詢客戶的個人信用報告。人民銀行規定商業銀行必須設立專崗,指定專人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商業銀行信用報告查詢員必須在人民銀行徵信管理部門備案,以保證查詢過程的安全性和可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