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2018年4月22日起,我行龍卡信用卡現金分期額度上限規則由“不超過持卡人可用信用額度且累計不超過人民幣5萬元”調整為“不超過持卡人可用預借現金額度且累計不超過人民幣5萬元”,《龍卡信用卡現金分期付款業務約定條款》相關事項同步調整。其他現金分期規則及政策不變。特此公告。 附件:龍卡信用卡現金分期付款業務約定條款 中國建設銀行信用卡中心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