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7號)等有關規定,為保障我行貴金屬及大宗商品業務在2020年末及2021年元旦節假日期間(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日)平穩運營,現將有關交易安排通知如下:
一、實物貴金屬業務
(一)2020年12月31日(週四)下午16:30起,自營實物貴金屬業務(含“易存金”)停止交易。2021年1月2日(週六)起自營實物貴金屬業務(含“易存金”)恢復正常交易,具體營業時間以當地建設銀行公告為準。
(二)其他實物貴金屬業務正常辦理,具體營業時間以當地建設銀行公告為準。
二、個人賬戶貴金屬及雙向業務
(一)2020年12月31日(週四)下午15:30起,個人賬戶貴金屬及雙向業務停止交易。
(二)2021年1月4日(週一)上午7:00起,個人賬戶貴金屬及雙向業務恢復正常交易(鉑金新開倉交易除外,見我行相關公告)。
三、代理上金所貴金屬業務
2020年12月31日(週四)下午15:30起代理上金所貴金屬業務停止交易,下午15:40停止中立倉申報,2021年1月4日(週一)起恢復正常交易。
四、黃金積存業務
(一)2020年12月31日(週四)個人黃金積存業務、對公黃金積存業務暫停定期積存買入交易,下午15:30起個人黃金積存業務停止贖回及兌換交易,對公黃金積存業務停止實時積存買入、積存賣出及提取贖回交易。
(二)2021年1月1日(週五)至2021年1月3日(週日)個人黃金積存業務、對公黃金積存業務停止交易。
(三)2021年1月4日(週一)起個人黃金積存業務、對公黃金積存業務恢復正常交易。
五、個人賬戶商品交易業務
(一)2020年12月31日(週四)下午15:30起,賬戶商品交易業務停止交易。
(二)2021年1月4日(週一)上午9:00起,賬戶商品交易業務恢復正常交易(新開倉交易除外,見我行相關公告)。
中國建設銀行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