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甬銀保監罰決字〔2021〕6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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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處罰當事人姓名或名稱 |
個人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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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名稱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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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 |
方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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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 |
案件相關業務內控管理不到位、存在案件風險資訊漏報和案件遲報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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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第四十八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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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 |
罰款人民幣八十五萬元,並責令該分行對相關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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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
寧波銀保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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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
2021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