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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金融/外匯**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了十方面的政策措施,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
*--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完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體制機制的意見。提出到2020年,初步形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適合中國國情、符合國際標準的“三反”法律法規體系的目標要求。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發展糧食産業經濟的意見》。明確到2020年,初步建成適應我國國情和糧情的現代糧食産業體系,全國糧食優質品率提高10個百分點左右,糧食産業增加值年均增長7%左右,主營業務收入過百億的糧食企業數量達到50個以上。
--中國國家發改委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壟斷行業價格監管的意見稱,到2020年,網路型自然壟斷環節和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行業定價辦法、成本監審辦法基本實現全覆蓋,科學、規範、透明的壟斷行業政府定價制度基本建立。
--中國國土資源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下發通知,確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等13個城市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以增加租賃住房供應,緩解住房供需矛盾,構建購租並舉的住房體系。
--中國國家發改委等部委發佈通知稱,將進一步引導和規範境外投資方向,重點推進有利於“一帶一路”建設和周邊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的基礎設施境外投資;限制房地産、酒店、影城、娛樂業、體育俱樂部等境外投資,以及在境外設立無具體實業項目的股權投資基金或投資平臺。
--中國國務院發佈進一步推進物流降本增效,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完善物流領域相關稅收政策。結合增值稅立法,統籌研究統一物流各環節增值稅稅率。
--中國國家發改委週五表示,將支援政府出資産業投資基金投資市場化債轉股項目,通過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和放大效應,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市場化債轉股,有效降低相關領域內企業杠桿率。
--中國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稱,部署加大引進外資力度,營造更高水準對外開放環境,確定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措施,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部署積極穩妥化解累積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堅決遏制隱性債務增量。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財經領導小組會議,指出合理安排金融業對外開放順序,同時監管能力必須跟得上。
--中國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稱,部署創建“中國製造2025”國家級示範區,探索實體經濟尤其是製造業轉型升級新突破。
--中國全國金融工作會議14日至15日召開。設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堅定執行穩健貨幣政策。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中國央行與香港金融管理局決定批准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合作上線,其中,“北向通”將於7月3日(週一)上線試運作。
--針對近日審計署報告提出的“個別保險公司通過資産管理計劃、萬能險等籌資入市”問題,中國保監會稱,將強化法人治理、資金運用、産品管理等領域監管力度,對重點公司實施全過程、穿透式監管。
--中國央行等五部委日前分別印發了廣東和浙江等五省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的總體方案。其中,廣東省廣州市綠色金融試驗區方案稱,支援在全口徑宏觀審慎政策框架下開展跨境融資業務,允許金融機構和企業在符合宏觀審慎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從境外融入資金,穩步推進企業外債登記制管理改革。
--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日前發佈服務業創新發展大綱(2017-2025年),明確提出到2025年實現服務業增加值“十年倍增”。服務業增加值佔GDP比重提高到60%,就業人口占全社會就業人口比重提高到55%。
--中國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建設第二批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範基地的實施意見》,明確了第二批共92個雙創示範基地,包括北京市順義區等45個區域示範基地,北京大學、中國科學院西安光學精密機械研究所等26個高校和科研院所示範基地,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等21個企業示範基地。
--中國水利部日前發佈關於嚴格水資源管理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通知,嚴控産能過剩項目用水,要加強産能過剩行業項目取水許可和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管理,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
--中國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發佈意見稱,試點地區符合條件的企業的境外母公司可以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並且允許試點地區符合條件的跨國企業集團開展跨境人民幣雙向資金池業務。
--國務院發佈礦産資源權益金制度改革方案,在礦業權出讓環節,將探礦權採礦權價款調整為礦業權出讓收益,中央與地方分享比例確定為4:6。
--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週五發佈通知稱,從2017年1月1日起,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準,總體調整水準為2016年退休人員月每人平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
--國務院4月1日決定設立河北雄安新區,區規劃範圍涉及河北省雄縣、容城、安新三縣及周邊部分區域。雄安新區規劃建設以特定區域為起步區先行開發,起步區面積約100平方公里,中期發展區面積約200平方公里,遠期控制區面積約2,000平方公里。
--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發佈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通知,各地要加快推進電力體制改革,逐步擴大市場化交易電量規模,逐年減少既有燃煤發電企業計劃電量,新核準發電機組積極參與市場交易。
--住建部和國土部聯合發佈關於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應,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價上漲壓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特別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規模,去庫存任務重的城市要減少以至暫停住宅用地供應。
--國家能源局發佈2017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稱,目標是2017年全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44億噸標準煤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4.3%左右,單位國內生産總值能耗同比下降5.0%以上。
--中國發佈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稱,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要優化農業體系,提高土地産出率、資源利用率、勞動生産率,促進農業農村發展向追求綠色生態可持續、更加注重滿足質的需求轉變。
--中國發佈關於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確提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修訂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及相關政策法規,服務業重點放寬銀行、證券、期貨、保險領域限制。
--中國央行發佈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大額現金交易報告標準為5萬元人民幣,較之前的20萬元標準大大降低,且新增跨境資金交易大額報告制度。央行給予金融機構半年時間的過渡期,管理辦法自2017年7月1日生效實施。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發佈“CFETS人民幣匯率指數貨幣籃子調整規則”,自2017年1月1日起,CFETS貨幣籃子新增11種2016年掛牌人民幣對外匯交易幣種,CFETS籃子貨幣數量由13種變為24種,其中美元權重由0.2640下調至0.2240。
**財稅/外貿**
--中國財政部日前發佈關於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支援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重點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通過PPP模式參與養老機構,社區養老體系建設,醫養健融合發展的優先支援重點養老服務領域。
--中國財政部通知稱,指導地方按照本地區政府性基金收入項目分類發行專項債券,著力發展實現項目收益與融資自求平衡的專項債券品種,打造中國版“市政收益債”,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風險。
--中國財政部表示,實施收費目錄清單管理是一項長期工作,下一步財政部將實施動態管理,在政策執行過程中收費基金項目和政策內容發生變化時,財政部和省級財政部門將及時更新收費目錄清單。
--中國財政部、人民銀行、證監會等三部門近日聯合發文稱,將分類穩妥地推動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資産證券化,探索項目公司股東開展資産證券化盤活存量資産。在項目建成運營兩年後,項目公司的股東可以以能夠帶來現金流的股權作為基礎資産,發行資産證券化産品,盤活存量股權資産。
--中國財政部近日發佈關於堅決制止地方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融資的通知,嚴禁將鐵路、公路、機場、通訊、水電煤氣,以及教育、科技、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等領域的基礎設施建設,儲備土地前期開發,農田水利等建設工程作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在地方政府債已被劃分為一般債和專項債的基礎上,中國財政部最新通知明確,試點發行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納入專項債額度管理。業內人士稱,該類債券新增了提前還款條款,在資金使用上更具靈活性;同時未來類似債券有望陸續推出,地方政府專項債將進一步細分。
--中國財政部發文,全面改正地方政府不規範的融資擔保行為,並於2017年7月31日前清理整改到位。
--中國財政部公佈,自2017年7月1日起,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範圍實施,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産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人民幣/年(200元/月)。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出進一步減稅舉措,預計今年將再減輕各類市場主體稅負3,800多億元人民幣;其中包括繼續推進營改增,簡化增值稅稅率結構,從7月1日起,將增值稅稅率由四檔減至17%、11%與6%三檔,將農産品、天然氣等增值稅稅率從13%降至11%。
--財政部發佈通知,明確證券交易所風險基金、證券結算風險基金、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和部分期貨類準備金,可准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財政部發佈關於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促進實體經濟發展,自今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和新型體材料專項基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可自主決定免徵、停徵或減徵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
--中國財政部和住建部發佈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實物安置與貨幣安置相結合。在實物安置基礎上,鼓勵地方積極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工作;對於商品住房庫存量較大、市場房源充足的地方,要進一步提高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
--中國財政部發佈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管理辦法,鼓勵各省結合本地實際和財力狀況,對符合農業産業政策、適應當地“三農”發展需求的農業保險給予一定保險費補貼等政策支援。對資金使用效率較低的,財政部將收回中央財政補貼結余資金,並酌情扣減該地區當年預撥資金。
--中國財政部發佈調整完善新能源車補貼政策,從2017年1月1日起,在保持2016-2020年補貼政策總體穩定的前提下,改進資金撥付方式、提高生産企業及産品準入門檻、建立健全監管體系等措施;並將嚴打違規謀補騙補企業及相關政府機關和人員。
**改革**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廣支援創新相關改革舉措的通知》。將在全國或京津冀、上海、廣東(珠三角)、安徽(合蕪蚌)、四川(成德綿)、湖北武漢、陜西西安、遼寧瀋陽等8個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域內,推廣涉及科技金融創新等四個方面共13項支援創新相關改革舉措。
--中國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稱,2017年底前,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的中央企業(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業)全部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
--中國國務院公佈關於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規定建設項目必須嚴格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依法審批或者經審查未予批准的,不得開工建設。
--中國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7年版)》,與2015年4月印發的上一版相比減少了10個條目、27項具體措施。其中特別管理措施包括具體行業措施和適用於所有行業的水準措施。
--中國國家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通知,決定取消電網公司向鐵路運輸企業收取的電氣化鐵路配套供電工程還貸電價,等額下浮鐵路貨物運價,降低企業物流成本。
--中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出一批新的降費措施;包括合理降低輸配電價格,取消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降低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徵收標準和脫硫脫硝電價等,減輕企業用電負擔。
--中國發佈修改後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明確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實行與鐵路等基礎設施項目用地同等補償標準,按照被徵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執行。
--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發佈通知,從2017年1月1日起,失業保險總費率為1.5%的省(區、市),可以將總費率降至1%,降低費率的期限執行至2018年4月30日。這是在去年規定階段性降至1%-1.5%後做出的進一步下調。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總體目標是2017年年底前,京津冀區域、長江經濟帶沿線各省(直轄市)劃定生態保護紅線;2018年年底前,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生態保護紅線;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國生態保護紅線劃定。
--國土部發佈意見稱,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縮小劃撥用地範圍,完善公共服務項目用地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改制建設用地資産處置政策,改制後不符合劃撥用地法定範圍的,應按有償使用方式進行土地資産處置。
--發改委發佈通知稱,將以交通領域作為深化投資項目審批改革的重點,除涉及國務院、中央軍委事權外,對能用規劃實行有效管理的項目最大程度下放審批,僅保留少部分重大項目和中央投資為主項目的審批許可權,同時加強規劃管理和事中事後監管。
--國家發改委發佈通知,林業利用開發性和政策性金融貸款(以下簡稱林業政策貸款)主要支援範圍包括國家儲備林建設;國家公園、森林公園、濕地公園、沙漠公園等保護與建設。
--國家發展改革委最新發佈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工作,總投資(含增資)3億美元及以上限制類項目,由發改委核準,其中總投資(含增資)20億美元及以上項目報國務院備案。
--國務院發佈指導意見稱,要創新國有資産配置方式。對經營性國有資産,要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完善國有資本退出機制,研究國家持股金融機構的合理比例,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保持控制力,對其他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優化股權結構。
--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輸配電價定價辦法,明確了建立獨立輸配電價體系,以提供輸配電服務相關的資産、成本為基礎,確定電網企業輸配電業務准許收入,並分電壓等級、分用戶類別核定輸配電價。
--國務院發佈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稱,全面加強農村集體資産管理,從2017年開始力爭約三年時間進行集體資産清産核資,並由點及面開展集體經營性資産産權制度改革,引導農村産權規範流轉和交易。
來源:路透中文網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