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銀行公司機構首頁
中國證券報週二報導稱,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印發《小額貸款公司網路小額貸款業務風險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提出,決定集中一段時間開展小額貸款公司網路小額貸款業務風險專項整治工作。
《方案》要求,對本地區網路小額貸款經營情況進行摸底排查,于2018年1月底前將摸底排查情況報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於未經批准或不具備放貸資質卻經營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的機構,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和取締,責令其停止開辦網路小額貸款業務,涉嫌犯罪的,移送相關司法機關。
近年來,部分小額貸款公司利用網際網路技術開展網路小額貸款業務,在提高金融服務普惠性、改善金融服務質效和降低金融服務成本等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資質審批不嚴、越權審批、高利放貸、暴力催收、非法經營等問題,潛藏較大的金融風險和社會風險隱患。《方案》稱。
《方案》表示,要嚴格管理審批許可權。小額貸款公司的批設部門應符合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對於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已批設機構,要重新核查業務資質。已由計劃單列市批設的相關機構,由省級政府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和計劃單列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協商核查業務資質。
對資産證券化等融資,《方案》明確,通過信貸資産轉讓、資産證券化等方式融資的,排查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審批(備案)手續是否齊備,是否通過網際網路、地方各類交易場所或線下協商方式銷售、轉讓及變相轉讓本公司的信貸資産,穿透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是合格投資者,其用於交易的基礎資産是否是合法合規的信貸資産;
同時,不得直接或變相以“現金貸”、“校園貸”、“首付貸”等為基礎資産發售(類)證券化産品或其他産品。以信貸資産轉讓、資産證券化等名義融入資金的比例按照《現金貸通知》有關要求執行。
中國央行和銀監會此前已經聯合下發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通知明確,監管部門將暫停新批設網路小額貸款公司,暫停新增批小貸公司跨省市開展業務,已經批准籌建的,暫停批准開業。
來源:路透中文網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