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國建設銀行客戶:
2023年8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於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發佈後,我行發佈《中國建設銀行關於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有關事項的公告》。為回應民生關切、服務百姓安居,現將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調整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符合本次調整範圍的貸款是指以下兩種情形的貸款:
(一)2023年8月31日前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二)2023年8月31日前貸款發放或簽訂合同時,不符合首套住房標準,但當前借款人實際住房情況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標準的其他存量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符合本次調整範圍的貸款,如連續拖欠天數超過90天,拖欠還清前暫不調整,還清拖欠後,可以調整。如有特殊情形,可諮詢貸款經辦機構。
二、在人民銀行2019年第16號公告中,明確自2019年10月8日起,其後新發放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以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首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不得低於相應期限LPR,房貸利率以LPR作為定價基準的機制逐漸形成完善。
在LPR有效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引導貸款實際利率下行的情況下,綜合考慮保持政策延續性、前後標準統一、公平一致、自律機制等因素,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我行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擬按以下調整:
(一)浮動利率貸款
1.2019年10月7日(含)前發放的,調整後的利率按相應期限(原貸款合同期限)LPR利率執行。
2.2019年10月8日(含)-2022年5月14日(含)發放的,調整後的利率按全國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即相應期限(原貸款合同期限)LPR利率執行;2022年5月15日(含)-2023年8月31日(含)已發放的或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調整後的利率按全國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即相應期限(原貸款合同期限)LPR-20個基點執行。
若在上述時間段內,貸款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高於上述調整後擬執行水準,調整後的利率按相應政策下限執行。各城市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以人民銀行各省級分行官方網站公佈的為準。
(二)2019年10月7日(含)前發放且當前仍採用基準利率定價的貸款,以及固定利率貸款,可申請轉換為採用LPR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並簽訂協議,在轉換後按上述“二、(一)”中對應的浮動利率調整執行;若仍選擇繼續執行固定利率或採用基準利率定價,則本次不調整。
當前執行利率如低於按上述情形調整後的利率水準,不進行調整。
三、根據《通知》要求,本次調整可採取新發放貸款置換或協商變更合同利率方式,兩種方式調整後的利率水準一致。本著讓客戶更方便、操作更簡潔、服務更高效的原則,我行擬採取以下調整方式:
2023年9月25日,我行擬對符合本公告“一、(一)”情形的浮動利率貸款,採取變更合同利率的方式進行統一調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不同意調整或擬採取置換方式調整的客戶,可聯繫貸款經辦機構。
2023年9月25日起,我行接受以下兩種情形申請:
(一)符合本公告“一、(二)”情形,即,貸款發放或簽訂合同時不符合首套住房標準,但當前實際住房情況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標準的,借款人申請時須提供首套住房有關證明材料。
(二)固定利率或採用基準利率定價的貸款,借款人可申請轉為採用LPR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並與我行簽訂協議。
2023年10月22日(含)前提交的上述兩種情形申請,經確認符合條件,擬於2023年10月25日採取變更合同利率的方式進行統一調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
2023年10月23日(含)後提交的,2023年10月25日開始審核,于確認符合條件後的當日調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
2023年10月25日(含)以後還清拖欠且符合條件的貸款,須提出申請,經審核確認後當日調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
在上述情形中,根據法律法規、合同約定、客戶意願等,我行也會提供新發放貸款置換方式。
涉及客戶的操作細節,後續將進一步明確。客戶可以通過“中國建設銀行客戶服務”微信公眾號查詢本次房貸利率調整客戶問答。為提升客戶服務便利性,我行將陸續開通手機銀行等線上渠道,提供資訊查詢和申請受理等服務。本次存量房貸利率調整不收取任何費用。調整成功後,您可通過我行相關渠道查詢調整結果及還款計劃。
我行將以客戶為中心,確保客戶享受公平一致的服務,積極做好本次降低存量首套房貸利率客戶服務工作。衷心感謝您長期以來對建設銀行的大力支援,如有疑問,可詳詢貸款經辦機構或撥打95533客服熱線。
特此公告。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