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名稱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 |
備註 |
1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雲南省分行 |
雲銀罰決字〔2023〕1號 |
1.未落實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 2.壓佔財政存款或者資金; 3.未按照規定對異議資訊進行標注;未準確、完整、及時報送個人信用資訊; 4.與身份不明分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 5.違反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管理規定 |
處警告,並處以154.3萬元罰款。 |
中國人民銀行雲南省分行 |
2023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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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金(時任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雲南省分行金融科技部副總經理) |
雲銀罰決字〔2023〕2號 |
對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雲南省分行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未按照規定對異議資訊進行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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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1.1萬元罰款。 |
中國人民銀行雲南省分行 |
2023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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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娟(時任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雲南省分行渠道與運營管理部總經理) |
雲銀罰決字〔2023〕3號 |
對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雲南省分行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 |
處1萬元罰款。 |
中國人民銀行雲南省分行 |
2023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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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普健(時任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雲南省分行個人金融部副總經理) |
雲銀罰決字〔2023〕6號 |
對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雲南省分行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 |
處1萬元罰款。 |
中國人民銀行雲南省分行 |
2023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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