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戶,您還未登錄,登錄之後更精彩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金罰決字〔2023〕32號
被處罰當事人
吳潑偉(時任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副行長)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對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相關支行無資格人員銷售基金産品負有責任
行政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八條
行政處罰決定
警告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