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根據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銀監辦發(2017)49號)相關要求,現明確龍卡信用卡預借現金資金用途如下:
通過我行預借現金(包括現金提取、現金轉出等業務)獲得的資金只能用於消費領域,包括家庭耐用品消費、旅遊消費、家居裝修、助學進修、醫療保健等,不得用於生産經營、投資等非消費領域(包括但不限于購房、股票、期貨、理財、P2P借貸及其他股本權益性投資)。
如發現客戶在監管禁止領域違規使用預借現金的情況,我行將採取相應管控處置措施。
特此公告,感謝您的理解和支援。
中國建設銀行信用卡中心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