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産品要素
産品編號 |
AH072016000000Y01 |
全國銀行業理財資訊登記系統編碼 |
C1010516002812 |
産品説明書版本 |
2016年4月第1版第2次修訂 |
産品中文商業全稱 |
“乾元—同鑫攜利”(按日)開放式資産組合型人民幣理財産品 |
産品專業名稱 |
“乾元—同鑫攜利”(按日)開放式資産組合型非保本浮動收益型人民幣理財産品 |
産品類型 |
非保本浮動收益型 |
産品內部風險評級 |
(二盞警示燈) |
適合客戶 |
收益型、穩健型、進取型、積極進取型個人客戶 以及機構客戶 |
本金和收益幣種 |
人民幣 |
産品認購期 |
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25日 産品認購期內,客戶將認購投資本金存入客戶指定賬戶之日至本産品成立日(不含)期間,客戶可獲得認購投資本金的活期存款利息,認購期內的活期存款利息不計入投資本金。 |
産品成立日 |
2016年4月26日 |
産品期限 |
8年 中國建設銀行有權提前終止或展期産品。 |
産品到期日 |
2024年4月26日 中國建設銀行有權提前終止或展期産品。 |
産品運作週期 |
每1個自然日為産品的1個運作週期。 |
産品工作日 |
産品存續期內每一銀行法定工作日為産品工作日(非中國大陸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如遇特殊情況,以中國建設銀行具體公告為準。 |
産品申購/追加投資/贖回期 |
産品存續期內任一産品工作日的1:00—15:30。 |
産品申購/追加投資/贖回渠道 |
1.産品申購/追加投資/贖回期內,客戶可通過中國建設銀行指定網點申請申購/追加投資/贖回,申請僅在網點營業時間內受理。 2.産品申購/追加投資/贖回期內,客戶可通過中國建設銀行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申請申購/追加投資/贖回。 3.如客戶首次購買理財産品,需在中國建設銀行指定網點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後方可在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購買。 |
産品挂單購買/挂單贖回時間 |
客戶可于産品存續期內任意時間挂單,預約于挂單執行日購買或贖回産品。挂單執行日可為挂單日後第1個自然日(含)至第31個自然日(含)間任一産品工作日。 |
産品挂單購買/挂單贖回渠道 |
1.客戶可通過中國建設銀行安徽省分行指定網點挂單購買/挂單贖回,申請僅在網點營業時間內受理。 2.客戶可通過中國建設銀行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挂單購買/挂單贖回。 |
鉅額贖回和單個客戶累計贖回限額 |
1.若某一産品工作日發生鉅額贖回,中國建設銀行有權拒絕觸發鉅額贖回條款的贖回申請,並於該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客戶可于下一産品工作日申請贖回。 2.若某一産品工作日發生鉅額贖回,中國建設銀行有權暫停接受客戶新的贖回申請,並於該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客戶可于公告披露的産品工作日申請贖回。 3.在每一産品工作日內,單個個人客戶和單個機構客戶累計贖回金額不超過5000萬元。中國建設銀行可根據需要對本條款進行調整,並至少於新條款啟用日之前2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 |
贖回投資本金和收益兌付日 |
産品贖回期內,中國建設銀行接受的客戶贖回申請(超過單個客戶累計贖回限額的贖回申請除外、鉅額贖回時請以公告為準),贖回的投資本金和收益實時返還至客戶指定賬戶。 |
首次認/申購起點金額 |
個人及機構客戶:5萬元人民幣 |
追加投資金額單位 |
個人及機構客戶:1,000元人民幣的整數倍 |
銷售區域 |
本産品在安徽省範圍銷售 |
産品用途 |
本産品滿足客戶流動性、收益性和安全性的理財需求。 |
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 |
1天≤投資期<15天,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 2.00%; 15天≤投資期<30天,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 2.40%; 30天≤投資期<60天,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 2.80%; 60天≤投資期<90天,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 3.20%; 90天≤投資期<120天,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 3.40%; 120天≤投資期<180天,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3.55%; 180天≤投資期<270天,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 3.65%; 270天≤投資期<365天,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 3.75%; 投資期≥365天,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3.85%。 中國建設銀行可根據市場情況等調整預期年化收益率,並至少於新的預期年化收益率啟用日之前2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 |
産品收益計息規則 |
1.投資期內按照單利方式,根據客戶每筆投資本金金額、每筆投資本金參與理財的天數及對應的實際年化收益率計算收益。 2.認購期內認購投資本金根據活期存款利率計息,認購期內的活期存款利息不計入投資本金。 3.客戶贖回申請提出日至贖回投資本金和收益延遲/分次兌付日期間,贖回的投資本金不另計投資收益及存款利息。 4.客戶持有産品至産品提前終止日或到期日,産品提前終止日或到期日至投資本金和收益兌付日期間,投資本金不另計投資收益及存款利息。 |
産品費用 |
本産品收取的固定費用為産品託管費和産品銷售費,浮動費用為産品管理費。 詳見本産品説明書第四部分理財收益與費用説明。 |
稅款 |
中國建設銀行不負責代扣代繳客戶購買本産品的所得稅款。 |
其他 |
1.中國建設銀行可根據需要對産品進行優化或升級,並至少於産品優化或升級啟用日之前2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 2.本産品不具備質押等擔保附屬功能。 |
二、投資管理
(一)投資範圍
中國建設銀行安徽省分行“乾元—同鑫攜利”(按日)開放式資産組合型人民幣理財産品在中國建設銀行安徽省分行指定的多家下屬分支機構以及在客戶網上銀行、手機銀行上銷售,本産品根據銷售時間的不同或客戶一次性購買本産品金額的不同等設定差別化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本産品所募集的全部資金歸集一併運用,投資于債權類資産、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類資産及其他符合監管要求的資産組合。各類資産的投資比例為:債權類資産0%—70%、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類資産30%—100%、其他符合監管要求的資産組合0%—70%。
在資産管理過程中,資産投資比例暫時超出上述區間且中國建設銀行認為不對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産生重大影響時,中國建設銀行將及時進行調整;資産投資比例暫時超出上述區間且中國建設銀行認為可能對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産生重大影響時,中國建設銀行將於發生上述情形的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中國建設銀行有權對投資範圍、投資品種或投資比例進行調整,並至少於調整投資範圍、投資品種或投資比例之日之前2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如客戶不接受的,可按本産品説明書的約定贖回本産品。
産品存續期內,本産品投資的非標準化債權資産風險狀況發生實質性變化的,即資産根據中國建設銀行風險分類從正常類或關注類轉為不良類的,中國建設銀行將於認定資産風險狀況發生實質性變化後的5個産品工作日內披露有關情況。
中國建設銀行秉承價值投資的理念,通過資産組合管理實現本産品安全性、流動性與收益性的平衡。本産品基礎資産均經過中國建設銀行內部審批流程篩選和審批,達到可投資標準。
(二)投資團隊
中國建設銀行是國有控股商業銀行之一,擁有專業化的銀行理財産品投資管理團隊和豐富的投資經驗。中國建設銀行秉承穩健經營的傳統,發揮自身優勢,為産品運作管理提供專業的投資管理服務,力爭幫助客戶實現收益。
(三)參與主體
理財産品管理人:中國建設銀行安徽省分行
産品託管人:中國建設銀行安徽省分行
三、産品運作説明
(一)認購期産品規模
本産品認購期規模下限:5000萬元人民幣。如本産品認購期屆滿,認購資金總額低於5000萬元,中國建設銀行有權利但無義務宣佈本産品不成立。如産品不成立,中國建設銀行將在認購期屆滿後5個産品工作日內將客戶的認購投資本金返還至客戶指定賬戶,客戶應確保賬戶狀態正常,並及時查詢賬戶資金變動情況。
(二)存續期産品規模
1.本産品存續期規模上限:110億元人民幣。如本産品存續期內,産品本金餘額達到110億元,中國建設銀行有權利但無義務暫停本産品的申購和追加申購。
2.本産品存續期規模下限:5000萬元人民幣。如本産品存續期內,産品規模低於5000萬元,中國建設銀行有權利但無義務宣佈本産品提前終止。如産品提前終止,中國建設銀行將在産品提前終止日後5個産品工作日內將客戶的投資本金和應得收益返還至客戶指定賬戶,客戶應確保賬戶狀態正常,並及時查詢賬戶資金變動情況。
3.中國建設銀行可根據市場和産品運作情況等調整産品存續期規模上下限,並至少於調整規模上下限之日之前2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
(三)認購/申購/追加投資
1.産品認購期內,客戶應將認購投資本金存入客戶指定賬戶。
2.産品存續期內,客戶可在任一個産品工作日的1:00—15:30申請申購/追加投資,中國建設銀行將在客戶申購/追加投資當時劃轉客戶指定賬戶裏的投資本金。
3.産品認購期內,認購投資本金從産品成立日開始參與到本産品中;産品存續期內,申購/追加投資投資本金自申購/追加投資當日開始參與到本産品中。
4.客戶全額贖回後再次購買本産品起點金額等同於首次購買起點金額。
(四)挂單購買/挂單贖回
1.客戶可于産品存續期內任意時間挂單,預約于挂單執行日購買或贖回産品。挂單執行日可為挂單日後第1個自然日(含)至第31個自然日(含)間任一産品工作日。
2.客戶挂單購買時,中國建設銀行將於約定挂單執行日劃轉客戶指定賬戶裏的投資本金(産品已達存續期規模上限除外),挂單購買本金自當日開始參與本産品投資。
3.客戶挂單贖回時,中國建設銀行將於約定挂單執行日執行客戶贖回申請(超過單個客戶累計贖回限額的贖回申請除外、鉅額贖回時請以公告為準),贖回的投資本金和收益將於當日返還至客戶指定賬戶。
(五)贖回及投資本金和收益正常兌付
1.産品存續期內,客戶可在任一個産品工作日的1:00—15:30申請贖回,中國建設銀行接受的客戶贖回申請(超過單個客戶累計贖回限額的贖回申請除外、鉅額贖回時請以公告為準),贖回的投資本金和收益實時返還至客戶指定賬戶。
2.客戶若選擇贖回部分資金,則未贖回的投資本金(不含收益)自動進入下一個運作週期;若客戶不選擇贖回,則客戶的投資本金(不含收益)自動進入下一個運作週期。
3.單個客戶累計贖回限額:在每一産品工作日內,單個個人客戶和單個機構客戶累計贖回金額不超過5000萬元。中國建設銀行可根據需要對本條款進行調整,並至少於新條款啟用日之前2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
4.鉅額贖回:單個産品工作日中,産品投資本金當日累計贖回凈額(投資本金當日累計贖回額—投資本金當日累計申購額)超過前一個産品工作日産品日終投資本金餘額的15%時,即為鉅額贖回。
發生鉅額贖回時,若中國建設銀行根據本産品當時運作狀況認為,為兌付客戶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資産變現可能使所投資的資産價值發生較大波動時,則中國建設銀行有權拒絕觸發鉅額贖回條款的贖回申請,並於該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客戶可于下一産品工作日申請贖回。
發生鉅額贖回時,中國建設銀行有權暫停接受客戶新的贖回申請,並於該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客戶可于公告披露的産品工作日申請贖回。
(六)投資本金和收益延遲/分次兌付
産品存續期內,如基礎資産無法及時、足額變現,中國建設銀行有權暫停接受客戶新的贖回申請,並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向已接受贖回申請的客戶延遲兌付或分次兌付。中國建設銀行將於發生上述情形的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並按公告的方案兌付客戶投資本金和收益。
四、理財收益與費用説明
(一)本金和收益風險
1.本産品不保障本金和收益安全,中國建設銀行發行本産品不代表對本産品的任何保本或收益承諾。
2.風險示例
在投資于基礎資産的本金按時足額回收的情況下,投資于基礎資産的收益在扣除産品託管費、産品銷售費等相關固定費用後,剩餘收益如不能覆蓋綜合客戶預期收益,則客戶收益按剩餘收益計算;剩餘收益如為負,則客戶面臨部分本金損失。
在投資于基礎資産的本金未按時足額回收的情況下,根據投資于基礎資産的本金和收益實際回收情況在扣除相關固定費用後計算客戶應得本金和收益。如發生基礎資産無法回收任何本金和收益的最不利情況下,客戶將損失全部本金。
(二)費用
本産品不另行收取認購/申購/追加投資費用和贖回費用。
本産品收取的固定費用為産品託管費和産品銷售費,上述費用在計算客戶年化收益率前扣除。其中,産品託管費不超過産品基礎資産日均託管規模的0.02%/年、産品銷售費為客戶投資本金日均餘額的0.6%/年。
本産品收取的浮動費用為産品管理費。在投資于基礎資産的本金按時足額回收情況下,投資于基礎資産的收益在扣除産品託管費0.02%/年、産品銷售費0.6%/年等相關固定費用後,剩餘收益如能覆蓋綜合客戶預期收益,則客戶收益按預期年化收益率計算,中國建設銀行收取超出的部分作為産品管理費。
中國建設銀行有權根據市場情況等調整上述各項費用費率,並至少於費用費率調整日之前5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如客戶不接受的,可按本産品説明書的約定贖回本産品。
(三)客戶年化收益率
1.測算收益不等於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
2.客戶年化收益率測算依據:中國建設銀行將募集資金投資于債權類資産、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類資産及其他符合監管要求的資産組合,通過資産組合管理實現安全性、流動性與收益性的平衡,測算出客戶年化收益率。
3.客戶年化收益率測算示例
本産品擬投資的資産組合預期年化凈收益率以每筆基礎資産的預期年化凈收益率為基礎進行計算。本産品擬投資的資産組合預期年化凈收益率經測算為4.37%—4.88%。若經管理,投資于基礎資産的本金按時足額回收,獲得收益在扣除産品託管費0.02%/年、産品銷售費0.6%/年等相關固定費用後:
(1)剩餘收益如能覆蓋綜合客戶預期收益,則客戶收益按預期年化收益率計算,即為:
1天≤投資期<15天,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 2.00%;
15天≤投資期<30天,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 2.40%;
30天≤投資期<60天,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2.80%;
60天≤投資期<90天,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 3.20%;
90天≤投資期<120天,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 3.40%;
120天≤投資期<180天,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3.55%;
180天≤投資期<270天,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 3.65%;
270天≤投資期<365天,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 3.75%;
投資期≥365天,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3.85%。
中國建設銀行收取超出的部分作為産品管理的費用;
(2)剩餘收益如不能覆蓋綜合客戶預期收益,則客戶收益按剩餘收益計算,中國建設銀行將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剩餘收益如為負,則客戶面臨部分本金損失,中國建設銀行將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在投資于基礎資産的本金未按時足額回收的情況下,鬚根據投資于基礎資産的本金和收益實際回收情況在扣除相關固定費用後計算客戶應得本金和收益。如發生基礎資産無法回收任何本金和收益的最不利情況下,客戶將損失全部本金。
(測算收益不等於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
4.中國建設銀行可根據市場情況等調整預期年化收益率,並至少於新的預期年化收益率啟用日之前2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對於啟用日之前已經購買成功且未贖回的所有存量客戶投資本金,按照客戶實際參與理財的天數,其中啟用日之前持有部分執行原預期年化收益率,啟用日(含)之後持有部分執行新的預期年化收益率,但以實際年化收益率最終支付為準。
(四)客戶收益
1.收益計算公式
中國建設銀行根據客戶每筆投資本金金額、每筆投資本金參與理財的天數及對應的實際年化收益率計算收益。
客戶收益=
:第i個投資時段客戶參與理財的投資本金;
:客戶參與理財天數第i個投資時段對應的實際年化收益率;
:第i個投資時段客戶參與理財的天數。
2.計算示例
情景1:假設客戶購買本産品10萬元,持有本産品6天,客戶購買本産品時,小于15天的預期年化收益率為2.0%,投資期間預期年化收益率不變,且實際年化收益率等於預期年化收益率2.0%,則客戶收益=100,000.00×2.0%×6÷365≈32.88(元)。
情景2:假設客戶于T日購買本産品10萬元,T+18日贖回4萬元,T+40日贖回剩餘6萬元。T日,中國建設銀行公佈:14天≤投資期<30天,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2.6%,30天≤投資期<60天,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3.3%。客戶持有本産品期間,中國建設銀行公佈:自T+30日始,30天≤投資期<60天,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2.8%。客戶收益為:客戶本金4萬元(投資期18天),T日到T+18日實際年化收益率等於預期年化收益率2.6%,則客戶收益=40,000.00×2.6%×18÷365≈51.29(元);客戶本金6萬元(投資期40天),T日到T+29日實際年化收益率等於預期年化收益率3.3%,T+30日到T+40日實際年化收益率等於預期年化收益率2.8%,則客戶收益=60,000.00×(3.3%×30÷365+2.8%×10÷365)≈208.77(元)。
(上述示例採用假設數據計算,測算收益不等於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
五、提前終止
(一)産品存續期內,中國建設銀行有權提前終止本産品。
中國建設銀行提前終止本産品時,將至少於提前終止日之前2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並在提前終止日後5個産品工作日內將客戶投資本金和應得收益返還至客戶指定賬戶,如遇中國大陸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則順延,應得收益根據每筆投資本金實際參與理財的天數及對應的實際年化收益率計算。
(二)中國建設銀行提前終止本産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産品存續期內,如産品規模低於産品存續期規模下限5000萬元,中國建設銀行有權利但無義務提前終止本産品。
2.如遇國家金融政策出現重大調整並影響到本産品的正常運作時,中國建設銀行有權利但無義務提前終止本産品。
3.因市場發生極端重大變動或突發性事件等情形時,中國建設銀行有權利但無義務提前終止本産品。
(三)提前終止時客戶收益計算示例
假設客戶投資本金5萬元,實際參與理財的天數73天,實際年化收益率3.20%。
則客戶收益=50,000.00×3.20%×73÷365=320.00(元)。
(上述示例採用假設數據計算,測算收益不等於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
(四)提前終止時的延遲/分次兌付
中國建設銀行提前終止本産品時,客戶持有産品至産品提前終止日,中國建設銀行可能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向客戶延遲兌付或者分次兌付,並於産品提前終止日後的2個産品工作日內公告兌付方案。
六、理財産品到期本金和收益兌付
(一)正常兌付
客戶持有産品至産品到期日,客戶的投資本金和應得收益在産品到期後一次性支付。中國建設銀行于産品到期日後的5個産品工作日內將客戶投資本金和應得收益返還至客戶指定賬戶,如遇中國大陸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則順延。
(二)非正常兌付
客戶持有産品至産品到期日,中國建設銀行可能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向客戶延遲兌付或者分次兌付,並於産品到期日後的2個産品工作日內公告兌付方案。
(三)展期
産品到期前,中國建設銀行根據市場和産品運作情況等,有權利但無義務決定是否延長産品期限。如中國建設銀行決定延長産品期限,將至少於産品到期日之前6個月公告延長後的産品期限及到期日等資訊。
七、資訊披露
(一)中國建設銀行通過中國建設銀行網站(www.ccb.com)披露産品以下相關資訊:在産品成立、産品終止、發生對産品産生重大影響之情形後的5個産品工作日內發佈産品成立公告、産品終止公告、重大影響事件等資訊;在每月月初的5個産品工作日內發佈上月産品投資管理報告;在産品提前終止日或到期日後的20個産品工作日內發佈産品清算報告;如中國建設銀行擬調整産品存續期規模上下限、調整預期年化收益率、調整單個客戶累計贖回限額、優化或升級産品、調整投資範圍、投資品種或投資比例、行使提前終止權,則需在調整規模上下限之日、新的預期收益率啟用日、調整單個客戶累計贖回限額之日、産品優化或升級啟用日、調整投資範圍、投資品種或投資比例之日、提前終止日等相關日之前至少2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如中國建設銀行擬調整本産品相關費用費率,則需在費用費率調整日之前至少5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如發生資産投資比例暫時超出投資區間且中國建設銀行認為可能對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産生重大影響時,則于發生上述情形的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如發生鉅額贖回,則于發生鉅額贖回的該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如發生産品存續期內的延遲/分次兌付情形,則于該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如發生産品提前終止時或到期時的延遲/分次兌付情形,則于産品提起終止日或産品到期日後的2個産品工作日內進行公告;如中國建設銀行擬對本産品進行展期,則至少於産品到期日之前6個月進行公告。請客戶注意及時在上述渠道自行查詢。
中國建設銀行通過中國建設銀行網站(www.ccb.com)客戶網上銀行披露産品以下相關資訊:在每月月初的5個産品工作日內發佈上月産品投資管理報告,包括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産的情況;如産品投資的非標準化債權資産風險狀況發生實質性變化的,中國建設銀行將於認定資産風險狀況發生實質性變化後的5個産品工作日內披露有關情況。請客戶注意及時在上述渠道通過輸入有關資訊自行查詢。
(二)客戶同意,中國建設銀行通過上述渠道進行資訊披露,如果客戶未及時查詢,或由於通訊故障、系統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響使得客戶無法及時了解産品資訊,因此而産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時獲知資訊而錯過資金使用和再投資的機會等)全部責任和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
(三)中國建設銀行為客戶提供本産品相關帳單資訊。本産品存續期內,個人客戶可憑本人身份證件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財産品客戶協議書》在中國建設銀行網點列印本産品相關帳單資訊;機構客戶可憑交易賬戶對應的開戶印鑒、有效機構證件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財産品客戶協議書》在中國建設銀行網點列印本産品相關帳單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