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8〕第6號),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幣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紙幣和1角硬幣(以下簡稱第四套人民幣部分券別)在市場上流通,第四套人民幣部分券別的集中兌換期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公眾可以到任何一個辦理人民幣現金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辦理兌換業務。
自2019年5月1日起,北京市轄內第四套部分券別持有者可到我營業管理部指定的銀行業金融機構36個營業網點(見附件)辦理兌換,其他營業網點不再辦理兌換業務。
第四套人民幣5角、1角紙幣和1元、5角硬幣仍在流通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北京市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第四套人民幣部分券別網點名單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