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産品標準定義
代理財政統發工資業務是指中國建設銀行利用結算渠道,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等組織提供工資發放和資訊統計報送服務。代理財政統發工資業務是指中國建設銀行接受財政部門的委託將各預算單位人員的工資性支出由財政賬戶直接發放到個人工資賬戶。
二、産品服務對象
財政預算單位和財政供養人員
三、服務渠道及網路
各營業網點、網上銀行等
四、業務流程
1.中國建設銀行與財政部門簽署統發工資委託代理協議。
2.中國建設銀行按照財政部門的名冊為統發對象開立統發工資存摺和儲蓄卡,並分發至各統發單位, 然後由統發單位將存摺和儲蓄卡轉發至各統發對象。
3.每月人事部門將核定的統發工資資訊發送至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核對後將統發工資款項劃至在中國建設銀行開立的財政專戶,並將統發工資資訊轉發至我行。
4. 中國建設銀行根據財政部門統發工資資訊將工資款批量發至統發工資個人儲蓄賬戶。
5. 中國建設銀行按照委託代理協議和操作規程要求生成各類統發工資報表,並定期報送財政部門、人事部門和各統發工資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