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卡信用卡申請人(以下簡稱“甲方”)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申領使用龍卡信用卡(以下簡稱“信用卡”)達成協定如下:
雙方知悉並同意共同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要求和《中國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章程》(以下簡稱“《章程》”)。甲方可通過中國建設銀行信用卡網站(creditcard.ccb.cn)查詢《章程》、《龍卡信用卡使用指南》(以下簡稱“《使用指南》”)、本協議內容及信用卡相關業務規則。
1.甲方承諾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請資料真實、完整、有效。如甲方資訊發生變更,應立即通過乙方營業網點、客戶服務電話等方式通知乙方更改。
2.甲方知曉並同意,無論乙方是否向甲方核發信用卡,申請資料均不退還甲方。乙方將依法處理前述申請資料並承擔保密義務。
3.如甲方在本次申請前已持有中國建設銀行信用卡,並以已有卡客戶身份提出本次申請,則甲方知曉並同意其填寫的已有卡資訊(含基本資料、工作資料、聯繫人資訊、約定還款賬戶等)直接適用於新卡。
4.為履行法律法規、監管要求,以及向甲方提供授信審批、卡片製作發放、額度管理、交易授權、分期付款、風險管理、資金結算、賬務處理、疑義處理、客戶服務、權益服務、貸後管理、欠款催收、資産處置、債權轉讓等一項或多項信用卡服務,甲方授權乙方收集、存儲、使用、加工甲方在使用上述信用卡服務過程中主動提供或因此産生的如下必要個人資訊,包括基本資訊(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籍),教育工作資訊(學歷、職業、工作單位資訊),聯繫人資訊(聯繫人姓名、與甲方關係),甲方在業務辦理中主動提供的資訊。
5.為上述第4條所述目的,甲方授權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應分支機構向金融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百行徵信有限公司、樸道徵信有限公司、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社會保障管理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通信運營商、銀行卡清算機構、合法存有甲方資訊的第三方以及中國建設銀行行內系統,收集、存儲如下必要個人資訊,並對其進行必要的使用、加工。包括:基本資訊(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籍),教育工作資訊(學歷、職業、工作單位資訊)。
6.為風險管理及客戶服務之目的,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通過電腦、手機等電子設備使用信用卡服務時收集、存儲電子設備資訊,並對其進行必要的使用、加工。
7.為履行法律法規、監管要求,甲方授權乙方向金融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客戶服務電話:4008108866)報送甲方身份資訊、聯繫方式、賬戶資訊、信用資訊(含信用卡逾期記錄等不良信用資訊)。乙方在報送不良信用資訊之前,會通過微信、郵件、短信、信函等方式(乙方將根據實際業務情況選擇一種或多種方式)告知甲方。
8.為履行法律法規、監管要求(如反洗錢、反電信網路詐騙、賬戶實名制管理、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資訊盡職調查、監管標準化數據報送、金融基礎數據報送),乙方需根據行政機關(如公安機關、金融監管機構、外匯管理機構)、司法機關等國家機關要求,向其傳輸、提供必要的甲方個人資訊(如基本資訊、身份資訊、賬戶資訊、交易資訊)。
9.為上述第4條所述目的,乙方需向甲方持有信用卡對應的銀行卡清算機構、具有相應服務資質並接受中國建設銀行委託的外包服務方(如制卡服務方、寄送服務方、帳單與信函製作服務方、金融産品及服務支援方、資産保全服務方)、通訊運營商加密傳輸、提供必要的甲方個人資訊。乙方將依法對上述資訊採取必要的數據脫敏處理。上述機構的主體資訊、處理個人資訊種類,甲方可通過中國建設銀行信用卡網站(creditcard.ccb.cn)的“服務指南”頁面了解。
10.為使甲方順利享受信用卡業務優惠活動或權益服務之目的,乙方需向相應的銀行卡清算機構、合作服務機構加密傳輸、提供必要的甲方個人資訊。乙方將依法對上述資訊採取必要的數據脫敏處理。上述機構的主體資訊、處理個人資訊種類,甲方可通過相關優惠活動和權益細則了解。
11.如後續乙方轉讓其擁有的針對甲方的債權,乙方有權依照法律法規、監管要求向債權受讓方(如資産管理公司、金融資産投資公司、信託公司)及受聘專業服務機構(如證券公司、諮詢公司、資産評估公司、評級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提供必要的甲方個人資訊,用於實現債權轉讓的必要需求。乙方或債權受讓方將依照法律法規、監管要求于債權轉讓時向甲方告知其個人資訊的受讓人主體資訊、處理情況資訊。
12.乙方承諾將向上述第8條、第9條和第10條所述機構明確其保護資訊安全的職責,並要求其承擔相應的保密義務。
13.甲方對乙方按本協議約定處理其個人資訊的授權有效期至甲方信用卡賬戶登出之日止,法律法規、監管要求另有規定除外。乙方承擔超出授權處理的後果及法律責任。
14.對於甲方敏感個人資訊的處理事宜,詳見《中國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業務敏感個人資訊授權書》(以下簡稱“《敏感個人資訊授權書》”)。
15.由於技術水準限制及可能存在的各種惡意事件,建行有可能因不可抗力、系統故障、惡意程式攻擊或其他情況發生個人資訊安全事件,而導致您無法完成本授權書的簽署或造成其他損失,建行將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要求,履行個人資訊安全事件通知義務,上報個人資訊安全事件處置情況,積極採取補救措施,並向您提供必要的幫助。
16.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的申請資料和信用狀況決定是否向甲方核發信用卡,並核定信用卡等級、信用額度等。乙方核定的信用卡額度是指甲方信用卡最高可以迴圈透支使用的限額,人民幣和外幣共用、主卡和附屬卡共用、甲方名下所有信用卡共用。
乙方有權根據甲方資信狀況、用卡情況和風險資訊對信用卡授信額度進行動態管理,並及時通過短信、客戶服務電話等方式通知甲方。
乙方可根據甲方信用狀況提供超信用額度用卡服務,甲方可通過乙方客戶服務電話等渠道取消超信用額度用卡服務。
17.甲方充分知曉信用卡具有網路支付等非面對面支付的固有功能。甲方激活信用卡,即開通相關功能。
18.甲方保證其申領附屬卡已獲得附屬卡持卡人的授權,且附屬卡持卡人遵守本協議項下各項約定。
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聯繫人資訊已獲得該聯繫人同意。
19.如甲方申請的信用卡包含自動購匯功能,則該卡所有外幣交易將自動折算為人民幣入賬,甲方須以人民幣還款。購匯匯率以乙方記賬日當天公佈的即期結售匯牌價中對應幣種的現匯賣出價為準,當日尚未公佈的以上一日公佈的為準。
20.如甲方申請的信用卡産品包含航空意外保障等保險權益,則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根據此申請産品的實際權益內容訂立相關保險合同,甲方認可相關保險金額。甲方可致電乙方客戶服務電話放棄上述保險權益。
21.如甲方申請乙方與合作方聯合發行的聯名信用卡,則甲方獲得乙方核發信用卡的同時將成為合作方會員(以各卡種具體規則為準)。
22.如甲方申請VISA、MasterCard、JCB等外幣單標識信用卡,則甲方知曉並遵守相關信用卡僅限在中國境外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使用。
1.甲方收到乙方核發的信用卡及所附卡函後,應當及時了解卡函列示的資訊,認真閱讀並遵循包括《使用指南》及其他中國建設銀行公開披露的信用卡業務規定和有關説明資料。如有疑問,應及時通過乙方客戶服務電話、網站等渠道向乙方諮詢。
2.甲方應按照乙方規定的方式激活信用卡,並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簽名欄位簽上與申請資料相同的姓名(虛擬信用卡除外);甲方在用卡時如需簽名確認,應使用此簽名。
3.信用卡卡片所有權屬於乙方,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
4.甲方應當通過乙方指定的途徑設置信用卡電話銀行密碼、交易密碼。信用卡電話銀行密碼適用於甲方撥打乙方客戶服務電話的身份確認;信用卡交易密碼適用於信用卡消費和預借現金等交易確認。
5.鋻於交易密碼由甲方本人設置,使用交易密碼進行的交易視為甲方本人所為,但甲方有合法、確鑿證據證明並非本人所為的情形除外。使用交易密碼進行的交易,相應産生的電子資訊記錄為該項交易完成的有效憑證。
甲方在中國建設銀行相關渠道設定的電子銀行服務身份認證要素(包括用戶ID、密碼、電子證書、USB Key、動態密碼、簽約的電話號碼、短信驗證碼、個人生物特徵等)和身份認證方式,是乙方在提供電子銀行服務過程中識別甲方身份的有效依據。凡使用甲方身份認證要素發起並通過乙方身份驗證的電子銀行操作,均視為甲方本人所為,但甲方有合法、確鑿證據證明信用卡被盜用、冒用的情形除外。
甲方可選擇為其名下的龍卡IC信用卡及承載IC卡資訊的移動設備開通小額免密免簽功能,開通後在指定商戶進行一定金額及以下的交易時無需驗證密碼或簽名。小額免密免簽功能的限額以乙方對外公佈的限額為準並可經公告後調整。甲方可通過乙方手機銀行、個人網銀、營業網點、客戶服務電話等渠道管理小額免密免簽功能。
6.甲方應按中國建設銀行公佈的價格標準(現行標準見附件)承擔各類利息、費用。乙方價格標準調整生效後,甲方如繼續使用乙方信用卡及相關服務,即應按照新的標準承擔各類利息、費用。
7.因交易幣種不同於結算幣種産生的清算匯率,依據相應信用卡國際組織及中國建設銀行最新規定執行。甲方知曉其實際交易至乙方記賬期間可能存在匯率波動,同意承擔因此而産生的匯兌損益。
8.甲方辦理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應遵守乙方規定的限額。如預借現金限額標準發生變動,乙方將提前公告後執行。除乙方另有規定外,預借現金業務須按筆支付手續費,且不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乙方自銀行記賬日起計收透支利息,利率標準按本協議第三節“對賬及還款”第6條所示。
9.甲方在信用卡中存入資金,如卡內已有欠款或存入資金後甲方消費、辦理預借現金業務等産生欠款,存入資金將即時作為還款抵銷欠款。抵銷欠款後仍有剩餘的資金將成為甲方信用卡中溢繳款。
乙方對甲方信用卡溢繳款不計付利息。
10.甲方使用信用卡購買的商品或服務均由商戶提供,商戶承擔所有與商品或服務有關的全部責任。乙方僅提供信用卡支付服務,與商戶之間沒有代理、經銷、擔保等關係。甲方與商戶或其他機構發生交易糾紛由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得以糾紛為由拒絕償還欠款。
11.甲方可向乙方申請辦理信用卡分期付款、積分兌換等相關業務。具體業務規則以乙方網點、網站、電子銀行等渠道的公示內容或雙方其他約定為準。
12.龍卡信用卡支援無卡、映射卡、二維碼等支付應用方式,乙方可根據産品創新、優化的需要進行支付方式拓展。甲方使用相關支付方式,應當知曉並理解相關使用規則和可能産生的風險。
甲方可通過手機、電腦等設備在網際網路支付平臺將本人信用卡(部分特殊卡種除外)綁定支付平臺賬戶。在綁定時,乙方與相關支付平臺將根據約定或其他合法的身份驗證方式識別甲方身份及綁定操作的真實性。信用卡綁定後甲方可按照支付平臺的交易驗證方式進行關聯信用卡支付。甲方知曉並理解信用卡綁定為本人自主選擇,願意承擔信用卡綁定支付平臺可能帶來的賬戶和支付風險(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平臺賬戶被盜用導致信用卡賬戶的風險和損失)。甲方承諾按照本協議及支付平臺相關協議的要求妥善保管交易密碼及其他身份認證資訊。甲方因支付平臺安全缺陷引發的交易爭議由甲方與支付平臺協商解決,甲方不得以爭議為由拒絕償還欠款。
13.為保證信用卡賬戶安全,甲方應按照如下要求使用信用卡:
(1)妥善保管信用卡、身份證件、用以綁定信用卡的行動電話或其他電子設備。
(2)妥善保管個人資訊、信用卡資訊(包括卡號、有效期、CVV2等)、乙方發送的相關信函、短信等資訊。
(3)妥善設置、保管並正確使用交易密碼;以手機動態驗證碼完成的交易,動態驗證碼視同交易密碼;甲方不得將交易密碼及動態驗證碼洩露給他人。
(4)對用卡環境(包括但不限于現實場景和網路環境)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避免在危險區域和信任度較低的網站使用信用卡。
(5)及時關注乙方發出的公告、風險提示等資訊。
(6)其他為防範風險而應當採取的必要措施。
甲方未按安全用卡要求使用信用卡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但乙方存在違法或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14.信用卡資金應當用於甲方個人消費,不得用於購房、投資、生産經營、套現等非消費領域。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核查信用卡資金用途,如甲方違規使用信用卡資金或不能按要求提供資金用途證明,乙方有權採取相應管控措施。
1.如甲方信用卡賬戶餘額于帳單週期內發生變動或前期帳單尚未清償,乙方將向甲方發送當期對帳單。
2.甲方應注意定期查收對帳單並主動核對賬務,若甲方未收到當期對帳單,應及時聯繫乙方補發,不得以未收到對帳單為由延遲或拒絕償還應還款項。若甲方對對帳單內容有疑問,應自交易日後50天內向乙方提出核查申請。甲方提出交易疑義後應配合乙方核查,並按乙方要求提供相應的核查材料,如經查實交易結果應由甲方承擔,甲方應支付相應費用。對已提出疑義的交易,甲方仍應按期償還對帳單所列應還款額,但乙方在到期還款日前同意甲方免除還款責任的除外。
3.為方便甲方還款,乙方會通過短信、微信等方式(乙方將根據實際業務情況選擇一種或多種方式)向甲方提供還款通知服務。甲方認可並同意,將不會因為未收到某一渠道的還款通知而認為沒有獲得還款通知服務。甲方使用信用卡發生的欠款,應及時通過乙方許可的相關渠道以相應幣種償還,也可選擇約定賬戶還款方式償還。甲方選擇外幣約定賬戶還款時,約定還款的外幣賬戶須為現鈔賬戶。
甲方應關注不同渠道還款方式下資金在途時間,並提前相應時間還款。
4.甲方選擇約定賬戶還款(含約定賬戶購匯還款)時,即授權乙方每月在對帳單所列到期還款日,按當期對帳單所列的應還款額,從甲方的約定還款賬戶中按約定進行扣款。授權期限至甲方取消約定賬戶還款服務時止。約定還款不收取服務費用。
甲方應在到期還款日前一日即確保約定還款賬戶已有足以償還信用卡欠款的資金,並確保賬戶狀態正常,否則導致乙方未能按約定扣款所産生的利息、費用和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換(補)發卡、或接受乙方邀請辦理新卡的,約定還款授權自動適用於新卡。
若約定賬戶變更或狀態不正常(包括但不限于賬戶登出、挂失、凍結等情況),甲方應在到期還款日前主動與乙方聯繫並重新確定還款方式。
5.甲方可向乙方申請使用人民幣購匯償還信用卡外幣欠款,申請購匯匯率以當日乙方公佈的即期結售匯牌價中對應外幣幣種現匯賣出價為準,當日尚未公佈的以前一日公佈的為準。約定賬戶購匯還款的匯率以乙方扣款日前一日乙方公佈的即期結售匯牌價的現匯賣出價為準。甲方使用信用額度購匯還款的,使用信用額度的部分作為現金提取,自購匯之日起計收利息。
6.甲方在到期還款日(含)前未能償還全部應還款額的,可以選擇按不低於對帳單所載最低還款額還款,但當期對帳單不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乙方對甲方當期對帳單全部交易款項從各筆交易記賬日起至還款日止計收透支利息並按月計收複利。除雙方另有約定的情況外,適用於甲方的日利率為萬分之五(近似折算年化利率為18.25%,折算公式按年利率=日利率*365計算;該年化利率採用單利計算,受大小月天數不同及持卡人還款情況不同等因素的影響,實際年化利率與上述年化利率可能存在差異),甲方可通過乙方客戶服務渠道查詢適用於本人的信用卡利率。若乙方對甲方信用卡利率進行調整,需通過網站、信函、短信或電子郵件等渠道(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業務情況選擇一種或多種方式)公告或通知甲方,甲方有權在新利率標準生效日前向乙方申請登出信用卡。
甲方截至到期還款日未清償對帳單所列示的最低還款金額,除按上述計息方法支付透支利息外,還應按月向乙方支付還款違約金。還款違約金按當月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支付,最低為5元人民幣或1美元或1歐元(幣種與相應的最低還款額相同)。
7.如同時滿足以下情形,則無論甲方對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分支機構的債權是否到期,乙方均有權行使抵銷權,從甲方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機構開立的賬戶(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定期等賬戶)上扣劃款項以抵銷對應金額的信用卡欠款:(1)甲方未按約定歸還信用卡欠款;(2)甲方在中國建設銀行系統開立的任一賬戶(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定期等賬戶)中有人民幣或其他幣種的相應款項。
如扣劃款項不同於甲方應還款幣種,乙方有權按扣劃時乙方公佈的外幣幣種銀行買入價折算後清償甲方應還款項。如乙方扣劃甲方未到期的定期存款,甲方同意承擔其定期存款因提前支取所産生的利息損失。
乙方行使抵銷權後將通知甲方。如本協議項下仍有未抵銷的信用卡欠款,甲方應繼續向乙方清償。
8.甲方附屬卡所有交易款項及相應的利息、費用等均記入主卡賬戶,由主卡持卡人承擔全部還款責任。
9.甲方向乙方償還的款項,先抵償已出帳單、再抵償未出帳單,並按照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逐項抵償其欠款;逾期91天(含)以上的,按照本金、費用、利息的順序逐項抵償其欠款。
10.除本協議項下的債務外,甲方對乙方還負有其他債務的,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如甲方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由乙方指定清償順序。
無論甲方前述債務是主債務還是從債務,無論前述債務是否到期(含提前到期),無論前述債務是否存在單獨或共同的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保函、備用信用證等擔保方式),無論甲方在前述債務項下負擔的輕重(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費用、違約金或其他應付款項的金額大小),無論前述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時間的先後,也無論單筆債務佔總體債務的比例大小,乙方均有權根據本款約定要求甲方按乙方指定的順序清償債務,甲方同意按照乙方指定的順序清償債務。
同時,乙方有權劃收甲方在中國建設銀行系統開立的任一賬戶中的人民幣或其他幣種的款項首先用於清償任何一筆到期(含提前到期)債務。
1.如遇信用卡遺失、被竊、被冒用等情況,甲方應立即致電乙方客戶服務電話,或通過網上銀行或手機銀行,或至乙方營業網點辦理挂失。挂失經乙方確認後生效。挂失生效前發生的債務和損失由甲方承擔,但乙方存在過錯、違約行為或與甲方另有約定的除外。挂失生效後發生的損失不再由甲方承擔,但甲方對損失有任何違法、欺詐或其他不誠信行為的除外。
2.甲方應關注信用卡有效期,超過有效期信用卡即失效。信用卡失效前,乙方有權對甲方用卡狀況進行再次審核並決定是否向甲方換發新卡。若原卡賬務未結清,甲方仍需承擔還款責任,不得以未換發新卡為由拒絕履行。
乙方將為符合換卡條件的持卡人提供到期換卡服務。如甲方到期不再用卡,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3.如因特定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與合作單位、銀行卡清算機構等終止合作)導致甲方使用的特定類型信用卡停發或無法繼續使用的,經乙方通過網站、信函、短信或電子郵件等渠道公告或通知後,乙方有權終止該特定類型信用卡服務,併為甲方更換其他類型信用卡。如果甲方不接受乙方更換的其他類型信用卡,應在公告期內通知乙方,乙方將不再為甲方更換信用卡。
4.甲方向乙方提出信用卡登出申請前,應清償賬戶全部欠款。主卡登出後,所有附屬卡同時登出。乙方保留對甲方信用卡登出前應負債務的追索權。
1.甲方出現下列任一情形的,乙方有權採取為甲方更換信用卡、降低甲方信用額度、限制或停用甲方信用卡、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全部欠款、收回甲方信用卡等一項或多項措施:
(1)甲方提供的申請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預留的身份證件或聯繫方式失效,且未主動及時聯繫乙方更新的;
(2)甲方將信用卡出租、出借給他人使用;
(3)甲方信用卡連續6個月以上未發生交易的;
(4)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的安全用卡要求使用信用卡;
(5)甲方未依約于每月到期還款日前清償當期最低還款額;
(6)甲方信用卡用於購房、投資、生産經營等非消費領域(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除外);
(7)甲方利用信用卡進行套現等虛假交易;
(8)甲方拒絕或阻礙乙方對其收入或信用情況進行調查;
(9)甲方資信情況或還款能力出現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調整、收入降低、失業、捲入重大訴訟、拖欠其他債務等),足以影響甲方還款能力和信用狀況;
(10)甲方用卡違反法律法規或監管要求,或乙方有合理理由懷疑甲方信用卡存在風險的其他情形。
甲方存在上述第(5)項情形的,乙方除採取本條第一款約定的處置措施外,還有權根據本協議約定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若未依約還款,乙方有權通過短信、電話、電子郵件、信函、到府拜訪、委託合法設立的第三方單位、司法途徑等方式向甲方及其擔保人進行催收;在無法聯繫甲方時,有權通過聯繫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聯繫人、近親屬、附屬卡持卡人、工作單位等),請其代為向甲方轉告與乙方聯繫。如聯繫人、近親屬表示代償意願的,乙方有權向其提供還款所需資訊。
3.在適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乙方為實現債權而實際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産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由甲方承擔。
4.甲方同意,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乙方有權對《章程》、本協議、信用卡業務約定條款、《使用指南》及《敏感個人資訊授權書》的內容進行調整,並按法律法規、監管要求通過營業網點或官方網站公告後施行。公告期內如甲方對變更內容有疑問,可致電乙方客戶服務電話進行諮詢。甲方有權在乙方公告期間選擇是否繼續使用信用卡相關服務,如甲方不接受乙方公告內容,應在調整施行前向乙方申請變更或終止相關服務;如果甲方未申請變更或終止相關服務,乙方將執行變更後的內容。若甲方不執行變更後的內容,乙方有權選擇終止信用卡服務,並對甲方債務進行追索。
5.甲方應主動及時關注乙方通過信函、短信、中國建設銀行網點公告、網站公告等渠道向甲方明示的相關資訊。中國建設銀行公告內容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公告與本協議內容不一致的,以發佈在後的公告為準。
6.乙方有權在適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7.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戰爭、暴動、火災、水災、颱風、地震、政府行為、禁令或供電、通訊中斷等客觀情況)導致甲方不能正常用卡的,乙方將盡合理商業努力協助甲方解決或提供必要幫助。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乙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對於交易過程中因暫時的網路通訊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錯賬現象,乙方有權根據實際交易情況進行賬務處理。
8.甲方同意以龍卡信用卡申請表中預留(或後續甲方聯繫乙方更改)的郵寄地址、電子郵箱、行動電話和傳真等聯繫方式,作為向甲方送達與本協議相關的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在發生訴訟糾紛時相關文件,以及訴訟、仲裁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甲方上述送達地址的適用範圍包括非訴階段和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式後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式。
乙方任何書面或電子資訊通知只要發往上述送達地址,均視為乙方已履行通知義務;仲裁機構、人民法院送達時,可直接郵寄送達上述送達地址。
甲方送達地址需要變更時,應立即通過乙方營業網點、客戶服務電話等方式通知乙方更改;進入仲裁或民事訴訟程式的,甲方還應立即通知相關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如甲方未及時履行送達地址變更的通知義務,甲方上述送達地址仍作為法律上的有效送達地址。
因甲方提供或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或送達地址變更後未及時依約告知乙方、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或甲方及其指定的簽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乙方、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發出的通知或相關法律文書未能被實際接收或郵寄送達的,以通知或法律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9.甲方知曉,甲方信用卡欠款經乙方催收後仍拒不歸還的,甲方可能會面臨刑事責任追究。
10.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甲乙雙方在履行協議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在訴訟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12.乙方設立24小時客戶服務電話95533,向甲方提供業務諮詢、賬戶查詢、投訴受理及挂失辦理等服務。
甲方承諾:本人(甲方)充分了解並清楚知曉出租、出借、出售、購買賬戶的相關法律責任和懲戒措施,承諾依法依規開立和使用本人賬戶。本人已仔細閱讀上述所有條款,並已特別注意字體加黑或下劃線標注的內容。乙方已應本人要求對相關條款予以充分提示。本人對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
(2023年12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