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品簡介
交易雙方簽訂購銷合同,約定購貨方可延期付款,以銀行承兌匯票支付貨款。當商品交易成功後,購貨人因資金短缺或資金管理的需要,可簽發商業匯票,交由其開戶銀行承兌,爾後將承兌後的商業匯票用於支付貨款。銀行承兌匯票以承兌銀行為付款人,是一種銀行信用為基礎的支付工具,因此具有較高的信用度,容易被銷貨方所接受。對於購貨方而言,使用銀行承兌匯票無須付現,即完成了貨款的支付,等於從承兌銀行獲得了一筆成本較低的資金,這也就是銀行承兌匯票的融資功能;對銷貨方而言,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前,也可通過向銀行申請貼現的方式,獲得現金。
用途
銀行承兌匯票主要用於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之間,進行真實交易的款項結算。
特點及優勢
特點:
1.無金額起點限制;
2.銀行是主債務人;
3.出票人必須在承兌(付款)銀行開立存款賬戶;
4.付款期限最長達6個月;
5.在匯票有效期內可以貼現;
6.在匯票有效期內可以背書轉讓。
7.銀行承兌匯票是一種融資工具,可以有效提高社會資金利用率。
8.銀行承兌匯票是一種支付工具。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通過背書轉讓支付貨款。
優勢:
建設銀行辦理銀行承兌匯票的機構遍及全國各地,擁有經驗豐富的票據業務專業隊伍,可以方便快捷地為客戶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
關聯産品
商業承兌匯票同銀行承兌匯票一樣,也是委託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但商業承兌匯票的承兌人是企業,它向銷貨方提供的信用擔保是商業信用。票據到期,由承兌企業承擔第一性付款責任。因此,銀行承兌匯票比商業承兌匯票的信用度相對較高。
相關服務
承兌:出票人出票後,向其(或申請人)開戶行申請承兌。
貼現: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貼現,提前收取票款。
質押: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質押貸款。
委託收款: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持票人可持匯票委託其開戶銀行通過委託收款結算方式向付款人收取票項。
付款:承兌銀行到期無條件將票款支付給收款人(或持票人),並向承兌申請人收取票款。
挂失:持票人遺失銀行承兌匯票的,可向承兌銀行申請挂失。
幣種和期限
銀行承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票據到期日起最長不超過10日;銀行承兌匯票的權利時效為自到期日起二年。
持票人可在提示付款期內隨時向匯票承兌行提示付款。超過提示付款期的銀行承兌匯票,持票人開戶銀行不予受理,但在票據權利時效內,持票人可持有關證明文件向承兌行請求付款。
銀行承兌匯票到期不獲付款的,持票人自被拒絕付款之日起六個月內可向前手行使追索權。
銀行承兌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價格
申請人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應向承兌銀行交納承兌金額0.5‰的承兌手續費。
服務渠道及網路
建設銀行縣級支行以上的對公營業機構均可受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
客戶流程
1.出票
由付款客戶簽發銀行承兌匯票,並加蓋預留銀行印鑒。
2.提示承兌
銀行承兌匯票出票人持匯票向其開戶銀行申請承兌。
3.交納手續費
銀行受理並同意承兌後,申請客戶應向承兌銀行交納承兌金額0.5‰的手續費。
4.領取匯票
銀行承兌後,申請客戶領取已承兌的銀行承兌匯票。
5.匯票流通使用
(1)承兌申請客戶持銀行承兌匯票與收款人辦理款項結算,交付匯票給收款人;
(2)收款人可根據交易的需要,將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轉讓給其債權人。
(3)收款人或持票人可根據需要,持銀行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質押或貼現,以獲得資金。
6.提示付款
在提示付款期內,收款人或持票人持銀行承兌匯票向開戶銀行辦理委託收款,向承兌銀行收取票款。
超過提示付款期的,收款人或持票人的開戶行不再受理銀行承兌匯票的委託收款,但收款人或持票人可持有關證明文件直接向承兌銀行提示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