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週五稱,中國需要放慢不可持續的信貸增長速度,停止向經營狀況不佳的企業放貸。
“中國的企業債仍然可控,但企業債相當於國內生産總值(GDP)的約145%,無論以何種指標來評估都屬於高水準,”IMF中國項目負責人JamesDaniel在中國經濟年度評估報告中稱。
IMF敦促中國調低不可持續的高增長目標,收緊預算限制,特別是針對地方政府和國企的限制,從根本上解決信貸增長風險問題。
“這要求該國制定全面戰略和果斷措施來解決企業債問題,”IMF的Daniel稱。
報告稱,中國的非金融國有企業的貸款佔銀行總貸款的一半,但産出僅佔工業總産出的五分之一,表明沒有活力的國有企業應關閉,而有活力的國有企業應進行重組。
報告指出,違約和評級下調情況增加,約14%的債務由利潤不足以所支付貸款利息的企業持有,信貸增長速度比名義GDP增速快一倍。
報告指出,中國決策者同意IMF關於企業債“過度增長”的觀點,但決策者認為,中國有龐大的國民儲蓄和銀行系統緩衝,加之股市的持續發展,能夠確保上述調整平穩進行。
中國官員告訴IMF,需要以循序漸進的步伐進行去杠桿化操作,以防出現金融危機後歐洲出現的金融領域和實體經濟間的負流動效應。
報告稱,中國政府認為在去杠桿過程中“有必要加強市場的參與度,而不是更多依靠政府指令,金融貸款機構需加強對借款人的審查,進而收緊預算限制”。
報告指出,中國銀行監管機構“不同意”IMF對該國存在風險的企業債規模的評估,稱根據他們自己的計算,這類債務的水準低很多。
報告稱,中國監管機構認為,非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要強于IMF的評估,對於不良貸款的界定應不只限于逾期90天以上的貸款,還應該將借款人的長期生存能力,以及他們是否面臨週期性或結構性現金流問題等因素納入考量。
預計2016年家庭債務相當於GDP的41.8%,到2021年將達到57.5%。
來源:路透中文網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