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援引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管理局局長萬存知表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應該首先對各級地方政府的行為形成有效的約束,要建立健全對各級地方政府的信用約束機制,有效管控地方債務風險。這應該是在當前打好風險防控攻堅戰中,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主攻方向。
萬存知稱,當前社會信用立法研究中,應該重點加強信用破産法的研究和治理出臺工作,根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總體規劃,政府誠信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地方政府重視信用建設,當前應該把重點放到地方債務的信用約束上來。
“無論是誰還不起債都可以申請破産保護,但是不能賴賬。信用破産以後雖然不用再還債,但是也不可能再借債,除了維持基本的生計費用,申請破産保護以後,任何活動都將受到嚴格的法律限制。”萬存知稱。
信用破産與否應該由法院判定。在信用破産法下一些盲目的金融行為可以得到有效的遏制,因為任何放貸人應該承受在信用破産下,債權可依法撤銷的風險。這樣在信用社會體系下,建立信用懲戒才有法制基礎,防範風險才有內生機制,同時有利於根本防範金融風險轉化為社會風險和政治風險。
萬存知表示,在政府信用之外解決企業的信用問題,構成社會信用體系的主要內容。但是在實踐中,人們對信用問題的認識在某些層面不清楚,甚至比較模糊。這樣導致一些有關信用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向有可能被掩蓋。
“目前人們的信用意識普遍高漲,但是大家認真觀察可以發現,人們的信用約束力似乎並沒有同比例的提升,一個比較有趣的悖論就是大家都希望享受信用的激勵,但是不願意承擔信用風險約束,説明我們的信用建設還沒有解決根本問題。”萬存知表示。
“不管是在漢語還是在外語的語境裏面,信用都具有雙重性。”萬存知説,第一是信用觀念,主要是人們內心深處誠實守信潛在的理念,它看不見摸不著,可以把這種信用約定為一種無形的信用。
另外一種信用是信用交易,就是指人們在商品交換和貨幣資金借貸過程中,形成的一些債權債務,這些可以約定為有形的信用。對於無形的信用沒法計量沒法追溯,只能靠宣傳教育。但是它的外在表現形式往往只能通過有形的信用表現出來,對於有形的信用,主要是靠合同以及法律法規來約束。
萬存知認為,如果撇開信用正向的效應,從負面效應來看,有三個互相遞進不同層級的信用問題,即信用惡念、信用糾紛、信用犯罪。解決信用惡念和信用糾紛問題,大多屬於民事範疇,更多的是依靠甚至依賴於私權關係的協調,而解決信用犯罪問題更多依賴與私權相對的公權的權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解決的主要矛盾應是信用惡念和信用糾紛。
萬存知表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防範風險,這個過程中不能誘發新的風險。對於信用糾紛導致的信用違約,應該通過徵信系統強化信用懲戒,促進人們加強自律,尤其是對於一些失信行為,讓他們有改過自救的機會。
對於人們的信用犯罪,在依法從嚴打擊的同時,應該建立健全法律救濟的通道和社會肌體自愈協調機制。其次,要切實貫徹依法治國的理念,當前在社會信用立法研究中,應該重點加強信用破産法的研究和治理出臺工作,無論是誰還不起債可以申請破産保護,但是不能賴債。
來源:路透中文網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