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機制改革是中國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內容。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會週一發佈《中央定價目錄》修訂徵求意見稿,修訂後的《中央定價目錄》保留了輸配電、油氣管道運輸、基礎交通運輸、重大水利工程供水、重要郵政服務、重要專業服務、特殊藥品及血液等七種(類),具體定價項目減少到16項,縮減近30%。
根據徵求意見稿,基礎交通運輸的鐵路運輸服務中,中央定價內容包括中央管理企業全資及控股鐵路普通旅客列車硬座、硬臥票價率,以及中央管理企業全資及控股鐵路大宗貨物、行李運價率。但動車組列車、社會資本投資控股新建鐵路客運專線除外。
為落實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要求,發改委對2015年發佈的《中央定價目錄》進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訂。為客觀反映價格改革取得的新進展,促進政府定價的法治化、定價項目的清單化,提出了《中央定價目錄》(修訂徵求意見稿)。
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刪除近年來已經明確放開價格或取消收費的定價項目,鞏固價格改革成果;根據機構改革部門名稱和職能調整情況,明確定價部門,落實定價職責;規範項目表述,推進定價項目清單化、規範化。
徵求意見截止日期至12月3日。
來源:路透中文網 2019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