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主席易會滿表示,證監會將針對新證券法抓緊制定、修改相關配套規章、規範性文件,將2020年作為資本市場的法治建設年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推進年,在法治軌道上全面推進資本市場改革發展。
新華社週一稍晚援引對易會滿的專訪報導稱,新證券法的施行為進一步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明確了方向,為全面推進以註冊制為龍頭的資本市場改革提供了堅強的法制保障,有助於強化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功能發揮,有利於增強市場信心。
“新證券法落地實施,需要制定或者修改大量的配套規定,進一步完善資本市場法規體系。這項工作已經開展,要借證券法修訂實施這一契機,對資本市場規章制度進行全面的清理完善。”易會滿稱。
他並指出,此次證券法修訂,歷時六年,原證券法一共240條,這次共修改166條、刪除24條、新增24條,作了較大調整完善。有三項是此次修法的重點,一是對證券發行註冊制度作了比較全面系統的規定;二是顯著提升證券違法違規成本;三是著重完善投資者保護制度。
他表示,證券法修訂通過後,證監會的主要任務就是把法律學習好、落實好,尤其要把握好證券法施行的開局之年,將2020年作為資本市場的法治建設年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推進年。
他同時提到,新證券法考慮到註冊制改革是一個漸進過程,授權國務院對證券發行註冊制的具體範圍、實施步驟進行規定,為平穩實施註冊制留出了必要空間。
“在註冊制全面推開之前,根據上述法律授權,部分板塊、證券品種的公開發行,還將會依國務院安排,繼續按照修改前的證券法規定實行核準制。”他説。
新修改的證券法于2019年12月28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為分步穩妥推進註冊制打開法律空間,明確全面推行註冊制,取消發審委,同時加強投資者保護創新證券民事訴訟制度,全面升級證券領域違法犯罪處罰力度。新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易會滿指出,新證券法通過頂層制度設計,厘清了不同市場主體的權利義務邊界,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威懾;同時還有助於強化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功能發揮。
“新證券法不僅通過確立證券發行註冊制,完善股票、公司債券公開發行制度來方便優質企業高效融資;還通過完善上市公司收購制度,引導資源向更有利於實體經濟發展的方向流動。”他説。
他還稱,新證券法為投資者保護建立了多項新制度,重點解決中小投資者資訊來源不對稱、“聲音小”、維權貴、救濟難等問題,大力加強投資者保護,有利於增強市場信心。
來源:路透中文網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