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央行銀川中心支行行長高波撰文指出,在地方政府直接發債融資基礎上,可考慮設立專事地方政府融資的政策性金融機構,通過在金融市場上發行機構債,向地方政府提供中長期穩定資金支援,中央政府信用背書支援。
刊登在中國金融時報上的文章表示,成立專事機構發行機構債券,可有效緩解當前地方債過度依賴銀行持有,造成銀行機構借短貸長、資産負債表匹配失衡的問題,降低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中央政府可通過信用背書等“柔性介入”,提高此類機構債的市場吸引力,間接幫助提高地方政府融資的可得性和成本的可負擔性。
文章並認為,應建立差異化的專項債發行制度,解決當前中西部落後地區符合專項債要求的項目儲備少、籌資門檻過高的問題。健全地方政府債務披露和資訊公開制度,吸引證券、保險等非銀行投資者參與投資地方政府債券。
同時制定地方政府債務脆弱性評估標準,加強逆週期監管。進一步加強貨幣政策、宏觀審慎政策、監管政策等溝通協調,增強政策合力,防止政策衝突抵消逆週期調控效果。
文章並提出了歐債危機對中國化解地方政府債務問題的啟示,其中包括:充分運用市場機制與市場工具開展救助;中央政府在成本最小化下合理選擇救助方式;進一步強化地方政府財政紀律硬約束。
高波認為,應以緩解地方財事權錯配矛盾為重點,繼續深入推進中央和地方財事權改革。提高地方政府債務在政績考核中的權重,有效落實終身責任制,緩解地方招商引資衝動造成的逆向選擇頻發現象。優化地方預算編制和項目審批,加強立項審批和資金進度安排審核,防範地方為爭取項目資金放鬆審核或以次充好的道德風險。
文章還指出,地方政府債務可持續的核心是凈資産而非債務規模。處置地方債務一方面應針對性地壓減産出效率低的債務和杠桿;另一方面應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經濟潛在增長率和資産增值。
要加快生産要素市場改革,促進勞動、資本、技術等自由流動,改變地區生産率差異造成的欠發達地區實際隱性匯率過高、發展外向型經濟先天劣勢的局面。加快推動地方發展轉型,因地制宜培育新經濟增長點,以高品質發展稀釋和控制地方政府杠桿。
來源:路透中文網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