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最新發佈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從信貸投放、體制機制建設、重點監管政策落實、産品及服務創新、監督檢查等五個方面考核商業銀行服務小微企業;正式監管評價將從2020年開始。
銀保監會官網發佈的答記者問並稱,其中,評價要素中的信貸投放情況包括: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兩增兩控”、信貸資源傾斜、小微客戶細分、服務覆蓋面等;重點監管政策落實情況,包括小微企業續貸、授信盡職免責、金融服務資訊披露等。
同時,體制機制建設情況包括綜合服務機制、風險管理機制、資源配置機制、核算與考核機制等;産品及服務創新情況包括信用資訊運用方式、産品服務模式、服務效率提升、信用貸款及中長期貸款投放等;監督檢查情況則包括規範服務收費、報表數據品質等。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每類評價要素下設若干項指標,監管部門對每項指標進行評分,並根據匯總後的綜合得分,將評價結果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等四個評價等級。
監管部門將把評價結果作為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相關的評先創優、政策試點、獎勵激勵等的主要依據,優先選擇或推薦評價結果較好的商業銀行。若商業銀行評價結果為三級、四級,監管部門將提出針對性的改進措施,並加強監管督導。
辦法並稱,監管部門責令商業銀行開展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專項整改的,在下一年度的小微金融監管評價中,應當重點關注其整改落實情況。
“對於違反銀保監會相關規定,且整改措施不力或下一年度監管評價時仍無明顯整改效果的商業銀行,監管部門可以對其採取暫停部分業務、停止批准開辦新業務等監管措施。”辦法稱。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最受衝擊的小微企業成為中國各項金融監管政策的主要著力點。如中國央行上週五宣佈實施定向降準1個百分點,並將金融機構在央行超額存款準備金利率從0.72%下調至0.35%,以繼續促進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援力度,降低社會融資實際成本。
來源:路透中文網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