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央行週日晚間正式發佈標準化票據管理辦法,與年初發佈的徵求意見稿相比變化不大,仍明確了標準化票據屬於貨幣市場工具,可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和票據市場交易流通,並適用於現券買賣、回購、遠期等交易品種。
央行網站發佈的管理辦法指出,標準化票據是指存托機構歸集核心信用要素相似、期限相近的商業匯票組建基礎資産池,以基礎資産池産生的現金流為償付支援而創設的等分化受益憑證,屬於貨幣市場工具。
央行稱,票據是中小企業重要的融資渠道之一,也是金融機構資金交易和資産負債管理的工具。受多種因素影響,中小企業票據融資的可得性和效率還有待提升。從金融機構資産交易的角度來看,票據個性化特徵比較明顯,價格形成機制較為複雜,標準化程度不夠高。
標準化票據以票據作為基礎資産,聯通票據市場和債券市場,有利於發揮債券市場的專業投資和定價能力,增強票據融資功能和交易規範性。
管理辦法明確了原始持票人、存托機構等主要參與機構的定義、條件、職責。標準化票據權益和各方權利義務通過存托協議予以明確。
管理辦法還明確,基礎資産應符合核心信用要素相似、期限相近、依法合規取得等條件。原始持票人在存托時以背書方式將基礎資産權利完整轉讓,有效保障投資人合法權益。原始持票人對基礎資産的真實、合法、有效性負責,存托機構和票據經紀機構應對基礎資産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票據市場基礎設施負責基礎資産的統一登記託管。
標準化票據的承銷、登記託管、交易流通適用銀行間債券市場現行管理規定。為更好實現債券市場和票據市場聯動,標準化票據同時在兩個市場交易流通。
標準化票據是指由存托機構歸集承兌人等核心信用要素相似、期限相近的票據,組建基礎資産池,進行現金流重組後,以入池票據的兌付現金流為償付支援而創設的面向銀行間市場的等分化、可交易的受益憑證。
2020年2月14日-3月14日,標準化票據管理辦法按程式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國務院金融委辦公室5月末稱,將於近期發佈11條金融改革措施,包括出臺《標準化票據管理辦法》等。
來源:路透中文網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