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7日,國務院下發了1號文件,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治理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從規範企業工資支付行為、健全工資支付監管和保障制度、強化法治建設和輿論監督引導等多方面提出具體意見,體現了國家高層全面治理和根本遏制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態度和決心。其中,對於商業銀行而言,《意見》最為核心的內容是要求推出銀行代發制度和農民工個人實名制。
作為國有大行,建設銀行一直秉承“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理念,以“服務社會,回饋社會”為己任,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對建設銀行提出的“著力強化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發展能力、防範金融風險能力和參與國際競爭能力”的指示,堅決將金融服務與國計民生緊密結合,在收到文件後第一時間,成立了由行長任組長,主管對公、對私業務的兩位副行長任副組長的農民工工資業務推進領導小組,各分行也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各行一把手擔任,主管副行長為副組長。與之同步,行內多個部門聯動,由機構業務部門牽頭,聯合行內對公、對私、資訊技術等多個部門共同開展農民工工資保障相關金融服務方案的制定和實施。
在我國,農民工群體規模龐大,總人數達到2.8億,同時,農民工群體跨區域流動特點明顯,造成開展農民工工資保障金融服務的規模大、鏈條長、難度高。同時,國家對於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有嚴格的時間要求。對於建設銀行而言,這個任務很艱巨,但務必要完成,要體現建設銀行支援實體經濟的責任和服務三農的擔當。對此,建行銀行重點從兩個方向發力,一方面突出聯動,拆解細分農民工工資保障金融服務涉及的各個環節,按照各自的職責與分工,分別發力,通過延伸服務和開展“惠福龍卡”等産品創新,整體提升響應的效率與服務的水準;另一方面,依託資訊技術優勢,充分發揮建設銀行“新一代核心繫統”各組件靈活高效的特點,貼近農民工工資保障金融服務需求,有效解決高度分散、大批量、跨區域的金融服務保障難題。在此基礎上,建設銀行還推出了一系列針對農民工人群的金融服務優惠和費用減免,開展普惠金融服務,全力保障民生。
一年多以來,建設銀行本著服務農民工群體的強烈意願和情懷,懷著高度的責任感,依託強大全面的金融服務能力,圍繞農民工工資保障持續開展深入、全面的綜合金融服務,得到了各地人社、住建等政府管理部門、農民工用工的單位和企業以及廣大農民工朋友的普遍好評和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