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動主題:龍年就要用龍卡—龍卡點綴時尚
2.活動時間: 2012年8月22日-2012年9月2日
3.區域範圍:重慶地區
4.活動對象:
活動一:“精彩‘分’呈”活動對象為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所有賬戶狀態正常的龍卡信用卡客戶(商務卡除外),主、附卡可單獨參加活動。
活動二:“樂購有禮”活動對象為所有賬戶狀態正常的建行龍卡信用卡、樂當家金卡/白金卡持卡人(商務卡除外,主、附卡可單獨參加)。
5.合作方對象:重慶太平洋百貨、遠東百貨有限公司
商戶名稱 |
商戶地址 |
商戶電話 |
營業時間 |
太平洋百貨 |
重慶渝中區鄒容路68號 |
023-63710088 |
10:00至22:00 |
遠東百貨 |
重慶江北區洋河路10號 |
023-89118197 |
6.活動內容:
活動一:精彩“分”呈
活動期間,持龍卡信用卡至重慶太平洋百貨/遠東百貨購物,滿600元即可辦理3、6期商戶分期付款,並專享以下驚喜優惠:
(一) 分期享3“0”
活動期間,于重慶太平洋百貨/遠東百貨刷龍卡信用卡單筆消費滿600元即可辦理3期、6期商戶分期交易,並享受“0”首付“0”利息“0”手續費的特別優惠。
(二) 分期享好禮
活動期間,持龍卡信用卡至重慶太平洋百貨/遠東百貨成功完成商戶分期交易,分期金額單日累計滿600(含)元,贈10元鄉村基券一張。每日每卡限領五張。(限1000張,兩個店各500張)
活動二:樂購有禮
活動期間,在重慶太平洋百貨/遠東百貨持龍卡信用卡、樂當家金卡/白金卡當日累計刷卡消費滿3000元,憑當日購物小票、POS消費單、同卡號銀行可獲贈50元太平洋提貨卡一張。滿6000領50元提貨卡兩張。每日每卡限領兩張。(限1000張,兩個店各500張)
注:活動一、二不可同時參加,任選其一。
7.活動細則:
1.本次活動一對象為所有賬戶狀態正常的建行龍卡信用卡持卡人,商務卡除外。(以下簡稱“持卡人”),主、附卡可單獨參加活動;活動二對象為所有賬戶狀態正常的建行龍卡信用卡、樂當家金卡/白金卡持卡人(商務卡除外,主、附卡可單獨參加)。活動範圍為指重慶太平洋/遠東百貨。(以下簡稱“商戶”。)
2.“精彩‘分’”呈與“樂購有禮“活動不可同時參加。
3.信用卡分期活動持卡人持本人信用卡至重慶太平洋百貨/遠東百貨收銀臺辦理。
4.本次活動時間為 2012年8月22日-2012年9月2日,以刷卡交易日為準。
5.活動期間凡刷建行龍卡信用卡在重慶太平洋百貨/遠東百貨成功完成商戶分期3期、6期交易,即可免除該筆商戶分期交易的持卡人手續費。
6.活動期間,禮品數量有限,贈完即止,先到先得。禮品如遇贈完,恕不另行通知。
7.持卡人憑有活動期間當日有效簽購單、購物小票、同卡號信用卡、樂當家金卡/白金卡于活動期間商場營業時間內至太平洋百貨3樓新區贈獎處/遠東百貨B1F直達電梯旁贈獎處領取禮品。
8.活動一每日每卡限領5張餐券;活動二每日每卡限領2張太平洋提貨卡。兩個活動同一商品均不得分單刷卡。
9.餐券共1000張,每個店限量500張;太平洋提貨卡限量1000張,每個店限量500張。禮品數量有限,贈完即止,恕不另行通知。
10.禮品不可跨日、跨店領取。領獎後POS單上加蓋“禮品已領”章。POS單若有遺失,恕不領取。如需他人代領,請代領人攜帶持卡人身份證件。
11.活動一、二不可同享。
12.禮品以現場實物為準,不可折換現金。禮品一經兌換,不可隨意調換。
13. 餐券、提貨卡可在其所屬商戶直接抵現使用,有效期以餐券、提貨卡上註明有效期為準。
14.撤消或退貨的商戶交易不參加本次活動。持卡人在領取贈品之後若發生退貨行為而未達贈禮條件,贈品需一併退回,若無法退回,建行信用卡中心有權從持卡人對應信用卡賬戶中扣除贈品相應金額。
15.活動詳情請於2012年8月20日後登陸www.ccb.com/cq查詢。活動期間可于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撥打建行重慶分行信用卡中心電話(023)88317161諮詢。
16. 持卡人若于活動期間有逾期還款,違反中國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章程、領用協議,龍卡信用卡商戶分期付款約定條款,或賬戶狀態不正常等情況的,建行有權隨時取消其參加活動的資格。
17.建設銀行信用卡中心保留拒絕參與套現及違法交易、不良賬戶或賬戶狀態不正常的持卡人參與本活動的權利。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及太平洋/遠東百貨對本次活動有解釋、調整及更改的權利。
18.持卡人所購商品及服務均由特約商戶提供,特約商戶承擔所有與商品及商品銷售有關的責任;建設銀行僅提供金融付款業務,與特約商戶之間無代理、經銷、擔保等關係。持卡人若就商品的價格、商品品質等其他相關事宜發生爭議,應與特約商戶協商處理。在爭議處理過程中,持卡人仍應繼續按上述約定償還所欠債務。前述爭議不影響建設銀行對持卡人所欠債務進行追償的權利。任何有關禮品的品質和服務之責任,將由禮品供應商或合作商負責。
19. 本活動詳細辦法以商戶現場公告為準,其他未盡事宜,全部依照龍卡信用卡章程、領用協議及商戶分期付款約定條款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