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
“乾元”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産品 (個人客戶)説明書2011年第007期 |
2011年10月
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乾元”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産品
2011年第007期風險提示書
尊敬的客戶:
由於理財産品管理運用過程中,可能會面臨多種風險因素,因此,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相關監管規定的要求,在您選擇購買本産品前,請仔細閱讀以下重要內容。
銀行銷售的理財産品具有一定的風險,與存款存在明顯區別。本産品是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産品,“預期年化收益率”不代表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産品管理人)對投資者收益的承諾,最終收益以實際支付為準。投資者存在收益降低、甚至收益為零的風險。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鄭重提示:在購買理財産品前,投資者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項投資的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審慎評估該理財産品的資金投資方向、風險評級及預期收益等基本情況,在審慎考慮後自行決定購買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和資産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財産品。産品管理人提醒客戶應本著“充分了解風險,自主選擇購買”的原則,謹慎決策,自願將其合法所有的資金用於購買本産品,在購買理財産品後,投資者應隨時關注該理財産品的資訊披露情況,及時獲取相關資訊。産品管理人不承擔下述風險:
1.政策風險:本産品是依照當前的法律法規、相關監管規定和政策設計的。如國家宏觀政策以及市場法律法規、相關監管規定發生變化,可能影響産品的受理、投資運作、清算等業務的正常進行,並導致本産品收益降低甚至為零,也可能導致本産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者其他合同的有關規定,進而導致本産品被宣告無效、撤銷、解除或提前終止等。
2.流動性風險:投資者無提前終止權,可能導致投資者需要資金時不能隨時變現,並可能使投資者喪失其他投資機會導致實際收益率為零的風險。
3.市場風險:本産品的運作受到國內外經濟、政治因素以及相關公司基本面狀況等的影響,可能出現波動,從而導致客戶收益波動、收益為零的情況。
4.管理風險:本産品資金將投資于相關基礎資産(詳見第二條),基礎資産管理方受經驗、技能、判斷力、執行力等方面的限制,可能對産品的運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響,並因此影響客戶收益。
5.資訊傳遞風險:産品管理人將按照本説明書有關“資訊披露”的約定,進行産品資訊披露。客戶應根據“資訊披露”的約定及時進行查詢。如果客戶未及時查詢,或由於通訊故障、系統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響使得客戶無法及時了解産品資訊,並由此影響客戶的投資決策,因此而産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另外,客戶預留在中國建設銀行的有效聯繫方式發生變更,應及時通知購買本産品的原網點,如客戶未及時告知聯繫方式變更,産品管理人將可能在需要時無法及時聯繫到客戶,並可能會由此影響客戶的投資決策,由此而産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
6.申購風險:如出現市場劇烈波動、相關法規政策變化或其他可能影響本産品正常運作的情況,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有權停止發售本産品,客戶將無法成功申購本産品。因此造成的任何損失由客戶自行承擔。
7.提前終止風險:産品存續期內若市場發生重大變動或突發性事件或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認為需要提前終止本産品的其他情形時,中國建設銀行有權提前終止産品,在提前終止情形下,客戶面臨不能按預定期限取得預期收益的風險。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金融市場危機、戰爭或國家政策變化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銀行系統故障、通訊故障、投資市場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發生,可能對産品的投資運作、資金返還、資訊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響,甚至可能導致産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損失。對於由於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導致的任何損失,客戶須自行承擔,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本期産品為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産品,內部風險評級級別為一盞警示燈 ,風險程度屬於無風險或風險極低,適用於保守型、收益型、穩健型、進取型及積極進取型投資者(本風險評級為中國建設銀行內部評級結果,該評級僅供參考,不具備法律效力)。中國建設銀行內部風險評級説明如下:
風險標識 |
風險水準 |
評級説明 |
適用群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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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風險或風險極低 |
提供本金保護 |
保守型 收益型 穩健型 進取型 積極進取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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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低風險 |
不提供本金保護,但投資者本金虧損和預期收益不能實現的概率較低 |
收益型 穩健型 進取型 積極進取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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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風險 |
穩健型 進取型 積極進取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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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高風險 |
不提供本金保護,且本金虧損概率較高,預期收益實現的不確定性較大 |
進取型 積極進取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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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風險 |
不提供本金保護,且本金虧損概率很高,預期收益實現的不確定性很大 |
積極進取型 |
您在簽署《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財産品客戶協議書》前,應當仔細閱讀本風險提示書及本産品的産品説明書的全部內容,同時向中國建設銀行了解本産品的其他相關資訊,並自己獨立做出是否購買本産品的決定。
您簽署本提示書、客戶協議書,並將資金委託給中國建設銀行運作是您真實的意思表示。本風險提示書及相應的客戶協議書、産品説明書將共同構成貴我雙方理財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風險提示方: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
重要須知:
l 本産品説明書為編號為 的《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財産品客戶協議書》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
l 本産品僅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可以購買本類理財産品的合格客戶發售。
l 客戶應根據自身判斷審慎做出投資決定,不受任何誘導、誤導。
l 本産品為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産品,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僅以基礎資産實際處置情況為限向客戶支付本金及收益(如有),客戶有可能遭受收益的損失。本産品説明書任何預期收益、預計收益、測算收益或類似表述均屬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用語,不代表客戶可能獲得的實際收益,亦不構成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對本産品的任何收益承諾。
l 請客戶仔細閱讀本説明書,特別是“風險提示”並謹慎參考本産品的內部風險評級,充分理解本産品可能存在的相關風險。
l 客戶若對本説明書的內容有任何疑問,請諮詢中國建設銀行銷售本産品的營業網點工作人員;如對本産品和服務有任何意見和建議,可通過中國建設銀行銷售本産品的營業網點工作人員、95533客戶服務電話以及網際網路www.ccb.com/cq進行反映,我們將按照相關流程予以受理。
一、産品要素
産品名稱 |
“乾元”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産品2011年第007期 |
産品編號 |
CQ012011007092D01 |
産品類型 |
保本浮動收益型産品 |
目標客戶 |
有投資經驗的個人客戶 |
內部風險評級 |
(一盞警示燈) |
本金及收益幣種 |
投資本金幣種:人民幣 兌付本金幣種:人民幣 兌付收益幣種:人民幣 |
發售規模 |
5.00億元 |
産品募集期 |
2011年10月10日-2011年10月16日 |
投資期限 |
92天 |
投資起始日 |
2011年10月17日 |
投資到期日 |
2012年01月17日 |
本金及收益兌付日 |
2012年01月18日(遇節假日順延) |
計息規則 |
募集期內按照活期存款利息計息,募集期內的利息不計入認購本金份額 |
預期年化收益率 (參見三:理財收益説明) |
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為5.00%/年 |
投資起始金額 |
人民幣10萬元 |
投資金額遞增單位 |
人民幣1萬元的整數倍 |
提前終止權 |
投資者無提前終止權,中國建設銀行有提前終止權 |
附屬條款 |
不具備質押等功能 |
稅款 |
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不負責代扣代繳投資者購買本産品的所得稅款。 |
其他 |
本産品在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轄內發售 |
二、投資管理
(一)投資目標
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乾元”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産品將在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指定下屬分支機構銷售;本産品募集資金投資于銀行存款。
本産品秉承價值投資的理念,通過資産組合管理實現安全性、流動性與收益性平衡。基礎資産經過中國建設銀行內部審批流程篩選和審批,達到可投資標準。
(二)投資團隊
中國建設銀行是國內最大的國有控股商業銀行之一,擁有專業化的銀行理財産品投資管理團隊和豐富的投資經驗。中國建設銀行秉承穩健經營的傳統,發揮自身優勢,為産品運作管理提供專業的投資管理服務,力爭最大限度的幫助客戶實現收益。
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為中國建設銀行在中國重慶市的分支機構。
(三)參與主體
産品管理人: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
産品託管人: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營業部
信託受託人:建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四)基礎資産構成
産品管理人作為理財産品的受託人,代表投資者將産品所募資金委託信託受託人,由信託受託人以其名義將募集資金同業存放于全國股份制商業銀行。投資者按其認購金額佔産品項下所有認購資金的比例,承擔相應比例的收益和風險。
(五)基礎資産運作方式
産品管理人將本産品所募集的全部資金委託信託受託人同業存放于全國股份制商業銀行,並以同業存放所回收的資金為限,在扣除應由本理財産品承擔的相關費用後向投資者分配本金及收益。
三、産品運作説明
(一)産品規模
1. 本産品規模上限:5.00億元。如本理財産品在産品募集期內申購金額達到本理財産品規模上限,則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有權利但無義務停止本産品的申購,已經申購成功的客戶投資權益不受影響。
2. 本産品規模下限:2.00億元。如本理財産品在産品募集期屆滿,申購金額未能達到本理財産品規模下限,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有權利但無義務宣佈本産品不成立。如産品不成立,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將在通知客戶産品不成立後5個工作日內返還客戶已繳納的申購本金至客戶指定賬戶,客戶應確保賬戶狀態正常,並及時查詢賬戶資金變動情況。
(二)賬戶設置
機構客戶可使用在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轄區內任一網點開立的存款賬戶作為客戶指定賬戶。本産品所有理財資金及收益均轉入該賬戶。
(三)申購/追加投資
1.客戶申購或追加投資前將理財資金存入客戶指定賬戶,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將在投資起始日劃轉理財資金。
2.申購本産品或追加投資的,客戶指定賬戶內資金自申購或追加投資的當日開始參與到本産品中。
(四)贖回
本産品存續期內不開放贖回。産品到期後,投資者本金及實際收益於2012年01月18日(遇節假日順延)內返還至客戶指定賬戶。
(五)其他説明
客戶指定賬戶中的資金被國家有權機關扣劃或凍結、客戶賬戶挂失等,導致客戶申購失敗等情況時,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理財收益説明
(一)本金及收益風險
1. 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發行本産品不承諾保障收益安全。
2. 風險示例
在投資于基礎資産的收益未按時足額回收的情況下,根據收益實際回收情況計算客戶應得收益。
如到期只能回收本金及部分收益,則客戶實際年化收益率可能低於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如到期未能回收任何收益,則客戶實際收益將為零,客戶只能收回本金。
(二)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
1. 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的測算依據為: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投資于同業存款,通過資産組合管理實現安全性、流動性與收益性平衡,測算出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
2. 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
根據上述測算依據,在投資于基礎資産的本金和獲得收益按時足額回收的情況下,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為5.00%;在投資于基礎資産的收益未按時足額回收的情況下,鬚根據投資于基礎資産的本金及收益實際回收情況計算客戶應得收益;如發生基礎資産無法回收收益的最不利情況下,客戶的實際收益率將為零。
(三)客戶收益
1. 收益計算公式
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根據客戶持有的投資本金數額、每筆投資本金的實際天數及實際年化收益率計算收益。
客戶收益=投資本金×實際年化收益率×産品期限天數÷365
2. 計算示例
假設客戶于2011年10月17日購買本産品10萬元,實際理財天數為92天,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公佈的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為5.00%,且在産品到期日,實際收益率達到了預期年化收益率,則在到期日應兌付客戶的投資收益為:
投資收益=100,000.00×5.00%×92÷365≈1,260.27(元)(四捨五入)。
(上述示例採用假設數據計算,並不代表客戶實際可獲得的收益。)
五、費用説明與收取方式
本産品不另收取申購費用。
本理財産品項下理財産品託管人收取託管費率(年化)為産品募集總金額的0.02%,若扣除上述費用及相關稅、費後理財産品實際收益率超過産品預期最高收益率,超過部分中國建設銀行將作為理財産品設計費、管理費與理財産品銷售費進行收取。扣除上述固定費用後,若基礎資産運作的實際年化收益率不超過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中國建設銀行將不再收取任何費用及收益。
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有權根據市場情況等調整上述各項固定費用費率,並至少提前5個工作日在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網站(http://www.ccb.com/cq)進行公告。
六、提前終止
(一)在本産品投資期間,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有提前終止權。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提前終止本産品時,將提前2個工作日以公告形式通知客戶,並在提前終止日後5個工作日內向客戶返還投資本金及應得收益,應得收益按實際理財期限和實際收益計算。
(二)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提前終止本産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如遇國家金融政策出現重大調整並影響到本産品的正常運作時,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提前終止本産品。
2. 因市場發生極端重大變動或突發性事件等情形時,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有權利但無義務提前終止本産品。
(三)提前終止時收益計算示例:
如果提前終止日在2012年01月17日之前(不含2012年01月17日),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為5.00%
假設客戶于在2011年10月17日購買本産品10萬元,中國建設銀行公佈産品于在2011年11月01日提前終止,則客戶實際理財天數為15天。中國建設銀行公佈的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為5.00%,且在産品提前終止日,實際收益率達到了預期年化收益率,則在提前終止日應兌付客戶的投資收益為:
投資收益=100,000.00×5.00%×15÷365≈205.48(元)(四捨五入)。
(上述示例採用假設數據計算,並不代表客戶實際可獲得的收益。)
七、理財産品到期本金及收益兌付
1.正常兌付
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將在2012年01月18日(遇節假日順延)內將客戶理財本金和收益劃轉至投資者協議約定賬戶,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2.非正常情況
如果發生異常情形,造成本産品的基礎資産無法及時、足額變現,中國建設銀行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向客戶延遲兌付或者分次兌付,並於發生上述情形後的2個工作日內在中國建設銀行網際網路站公告兌付方案。
八、資訊披露
1. 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通過網站(http://www.ccb.com/cq)發佈産品以下相關資訊:在發生對産品産生重大影響之情形後的5個工作日內發佈資産狀況、收益情況、産品終止等資訊;如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行使提前終止權、調整預期年化收益率、調整産品規模上下限、優化或升級産品等,則需在提前終止日、新的預期收益率生效之日、增設産品規模上限或調整規模上下限之日、産品升級或優化日等相關日之前至少2個工作日進行公佈。請客戶注意及時在上述網站上自行查詢。
2. 客戶同意,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通過上述網站進行資訊披露,如果客戶未及時查詢,或由於通訊故障、系統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響使得客戶無法及時了解産品資訊,因此而産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時獲知資訊而錯過資金使用和再投資的機會等)全部責任和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
3. 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為客戶提供本産品相關帳單資訊。本産品存續期間,個人客戶查詢理財産品對帳單,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購買本産品的原網點進行;代理查詢的,需同時持有客戶有效身份證件、《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財産品客戶協議書》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證件,在購買本産品的原網點進行。
九、特別説明
1. 客戶保證資金來源合法,且係其合法擁有,其投資本産品已得到相關的授權,且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同時需滿足反洗錢的各項政策規定。
2. 客戶同意簽署《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財産品客戶協議書》後,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有權從約定的賬戶扣收客戶的投資本金。客戶同意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將本産品的申購資金用於本産品説明書所述基礎資産。
3. 如因客戶的原因,導致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在本業務中對其他第三方承擔賠償責任的,客戶願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 當市場發生極端重大變動或突發性事件時,為保護客戶利益,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有權對基礎資産進行處置,並及時披露。
5.如果發生同業存款開戶行等相關基礎資産項下義務人未按時足額付款等情形,客戶同意,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有權向上述義務人進行追索,追索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等全部費用)將從追索回來的款項中優先扣除。
6. 本産品申購方式採取金額申購的方式。銷售網點受理申請並不表示對該申請是否成功的確認,而僅代表銷售網點確實收到了申購申請,申請是否有效應以産品管理人實際扣劃資金成功為準。客戶應在産品申購日自行查詢最終成交確認情況。因客戶未做查詢確認而引起的任何資金損失均由客戶自行承擔。
7. 客戶通過中國建設銀行網上銀行追加投資時,客戶身份認證要素是中國建設銀行在提供電子渠道或自助渠道服務過程中識別該客戶的依據,客戶必須妥善保管,不得將身份認證要素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包括中國建設銀行工作人員)或交于任何第三方(包括中國建設銀行工作人員)使用。使用上述身份認證要素所完成的一切交易操作均視為該客戶本人所為,客戶應對由此産生的後果負責。客戶應對其發出的所有交易指令承擔全部責任。
客戶身份認證要素:指在電子渠道或自助渠道交易中建設銀行用於識別該客戶身份的資訊要素,如客戶號(用戶昵稱、證件號碼等)、密碼、電子證書、USB Key、簽約設置的主叫電話號碼、簽約設置的手機SIM卡或UIM卡等。
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
年 月 日
簽字與蓋章
投資者聲明:投資決策完全是由投資者獨立、自主、謹慎做出的。投資者已經閱讀客戶協議所有條款(包括背面)及本産品説明書,充分理解並自願承擔本産品相關風險。 個人投資者名稱: 根據監管部門的要求,為確保客戶充分理解本産品的風險,請在確認欄抄錄以下語句並簽名: 本人已經閱讀上述風險提示,充分了解並清楚知曉本産品的風險,願意承擔相關風險。 個人投資者/授權代理人抄錄: 個人投資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個人投資者請在下面簽字並蓋章:
(加蓋銷售網點公章) 年 月 日
(産品説明書需要與客戶協議書一起加蓋騎縫章)
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__支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