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由於理財産品管理運用過程中,可能會面臨多種風險因素,因此,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相關監管規定的要求,中國建設銀行甘肅分行(理財産品管理人,以下或簡稱“中國建設銀行”)鄭重提示:
理財非存款、産品有風險、投資須謹慎。
本理財産品為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産品,不保證本金和收益,您應當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本期産品期限為65天,中國建設銀行有權對本理財産品進行展期或提前終止。本理財産品內部風險評級級別為貳盞警示燈 ,風險程度屬於較低風險。最不利情況下,如銀行承兌匯票(以下簡稱“標的票據”)無法回收任何票面資金或票據受益權轉讓方未按約定履行義務,您將損失全部本金。本理財産品適用於收益型、穩健型、進取型及積極進取型客戶。
如影響您風險承受能力的因素發生變化,請及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評估。
中國建設銀行內部風險評級説明如下:
l 風險標識 |
l 風險水準 |
l 評級説明 |
l 適用群體 |
貳盞警示燈 |
較低風險 |
不提供本金保護,但客戶本金虧損和預期收益不能實現的概率較低 |
收益型 穩健型 進取型 積極進取型 |
l 注:本理財産品風險評級為中國建設銀行內部評級結果,該評級僅供參考,不具備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投資本理財産品有風險,投資者應充分認識以下風險,謹慎投資。
在您選擇購買本理財産品前,請注意投資風險,仔細閱讀本理財産品銷售文件,了解本理財産品具體情況。您應在詳細了解和審慎評估本理財産品的資金投資方向、風險評級及預期收益等基本情況後,自行決定是否購買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和資産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財産品。本理財産品管理人提醒客戶應本著“充分了解風險,自主選擇購買”的原則,謹慎決策,自願將合法所有的資金用於購買本理財産品,在購買本理財産品後,客戶應隨時關注本理財産品的資訊披露情況,及時獲取相關資訊。中國建設銀行不承擔下述風險:
l 1. 政策風險:本理財産品是依照當前的法律法規、相關監管規定和政策設計的。如國家宏觀政策以及市場法律法規、相關監管規定發生變化,可能影響産品的受理、投資運作、清算等業務的正常進行,並導致本理財産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損失,也可能導致本理財産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者其他合同的有關規定,進而導致本理財産品被宣告無效、撤銷、解除或提前終止等。
l 2. 信用風險:若標的票據在到期後出現承兌人未按時足額兌付票款或標的票據受益權轉讓方未按約定履行義務,本理財産品的收益率可能低於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收益可能為0,甚至發生本金損失。
l 3. 流動性風險:客戶無提前終止權,可能導致客戶需要資金時不能隨時變現,並可能使客戶喪失其他投資機會。
l 4. 管理風險:理財産品的管理方受經驗、技能、判斷力、執行力等方面的限制,可能對産品的運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響,並因此影響客戶收益,甚至造成本金損失。5.利率及通貨膨脹風險:在本産品存續期限內,即使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存款利率及/或貸款基準利率,本産品的預期收益率可能並不會隨之予以調整。同時,本産品存在客戶預期收益率及/或實際收益率可能低於通貨膨脹率,從而導致客戶實際收益率為負的風險。
l 5. 資訊傳遞風險:理財産品管理人將按照本説明書有關“資訊披露”的約定,進行産品資訊披露。客戶應根據“資訊披露”的約定及時進行查詢。如果客戶未及時查詢,或由於通訊故障、系統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響使得客戶無法及時了解産品資訊,並由此影響客戶的投資決策,因此而産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另外,客戶預留在中國建設銀行的有效聯繫方式發生變更,應及時通知購買本理財産品的原網點,如客戶未及時告知聯繫方式變更,理財産品管理人將可能在其認為需要時無法及時聯繫到客戶,並可能會由此影響客戶的投資決策,由此而産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
l 6. 産品不成立風險:如本理財産品募集期屆滿,募集總金額未達到規模下限(如有約定)或市場發生劇烈波動或發生本理財産品難以成立的其他情況,經中國建設銀行合理判斷難以按照本理財産品説明書規定向客戶提供本理財産品的,中國建設銀行有權利但無義務宣佈産品不成立。
l 7. 提前終止風險:當市場發生極端重大變動或突發性事件或其他中國建設銀行認為需要提前終止本理財産品的情況時,中國建設銀行有權提前終止本理財産品,客戶可能面臨不能按預期期限獲得預期收益的風險。
l 8. 延期風險:如出現包括但不限于本産品項下對應的基礎資産不能及時變現等情況,中國建設銀行有權延長本産品期限,則客戶面臨産品期限延期、延期兌付或分次兌付、不能及時收到本金及預期收益的風險。
l 9.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金融市場危機、戰爭或國家政策變化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銀行系統故障、通訊故障、投資市場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發生,可能對産品的成立、投資運作、資金返還、資訊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響,甚至可能導致産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損失。對於由於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導致的任何損失,客戶須自行承擔,中國建設銀行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l 您在簽署《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財産品客戶協議書》前,應當仔細閱讀客戶權益須知、本理財産品的風險揭示書及産品説明書的全部內容,同時向中國建設銀行了解本理財産品的其他相關資訊,並自己獨立做出是否認(申)購本理財産品的決定。
l 您簽署本理財産品風險揭示書及相應的客戶協議書、理財産品説明書、客戶權益須知,並將資金委託給中國建設銀行運作是您真實的意思表示。本理財産品風險揭示書及相應的客戶協議書、理財産品説明書、客戶權益須知將共同構成貴我雙方理財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風險揭示方:中國建設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 “乾元”甘肅分行2014年第6期
票據型理財産品説明書
一、産品要素
産品名稱 |
中國建設銀行“乾元”甘肅分行2014年第6期票據型理財産品 |
産品編號 |
GS032014006065D01 |
産品類別 |
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産品 |
適合客戶類別 |
收益型,穩健型,進取型,積極進取型私人銀行客戶 |
內部風險評級 |
|
本金及收益幣種 |
投資本金幣種:人民幣 兌付本金幣種:人民幣 兌付收益幣種:人民幣 |
發售規模 |
148.4萬元 |
投資期限 |
65天 |
投資起始日 |
2014年7月15日 |
投資到期日 |
2014年9月18日 |
産品募集期 |
2014年7月12日-2014年7月14日 |
本金及收益兌付日 |
2014年9月20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
計息規則 |
募集期內按照活期存款利息計息,募集期內的利息不計入認購本金份額 |
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 |
4.45%/年 |
投資起始金額 |
私人銀行客戶人民幣10萬元 |
投資金額遞增單位 |
私人銀行客戶遞增單位為人民幣1千元的整數倍 |
提前終止權 |
客戶無提前終止權,中國建設銀行有提前終止權 |
附屬條款 |
不具備質押等功能 |
稅款 |
中國建設銀行甘肅分行不負責代扣代繳客戶購買本理財産品的所得稅款。 |
其他 |
本理財産品在甘肅省範圍內定向發售 |
二、投資管理
1.參與主體
本理財産品管理人:中國建設銀行甘肅分行
本理財産品託管機構:中國建設銀行甘肅分行
2.基礎資産構成
本理財産品管理人作為理財産品的受託人,代表客戶將産品所募資金用於受讓甘肅展志貿易有限公司持有的銀行承兌匯票(以下簡稱“標的票據”)受益權。客戶按其認購金額佔産品項下所有認購資金的比例,承擔相應比例的收益和風險。
3.基礎資産運作方式
中國建設銀行甘肅分行將本理財産品所募集的全部資金受讓標的票據受益權,並以標的票據受益權所回收的資金為限,在扣除應由本理財産品承擔的相關費用後向客戶分配本金及收益。標的票據的承兌人如下所示:
(1)中國光大銀行成都分行
(2)工商銀行揚州汶河支行營業室
三、理財産品的認購、申購及贖回
1.認購
(1)本理財産品規模上限:148.4萬元人民幣
(2)本理財産品募集下限:如本理財産品募集期限屆滿,募集資金總額未達到人民幣捌佰伍拾陸萬元(填寫大寫數字),中國建設銀行有權利但無義務宣佈本産品不成立。如産品不成立,中國建設銀行將在募集期限屆滿後5個産品工作日內返還客戶已繳納的認購本金至客戶指定賬戶,客戶應確保賬戶狀態正常,並及時查詢賬戶資金變動情況。
(3)産品募集期:2014年7月12日-2014年7月14日
(4)募集期結束,如市場發生劇烈波動且中國建設銀行合理判斷難以按照本理財産品説明書規定向客戶提供本理財産品,則中國建設銀行有權宣佈本理財産品不成立。如理財産品不成立,中國建設銀行將於原定的投資起始日後5個工作日內將客戶的投資本金退回客戶約定賬戶。在産品募集期間,如募集資金總額已達到規模上限,則中國建設銀行有權利但無義務停止本理財産品認購。
(5)發售對象:本理財産品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可以購買本理財産品的合格客戶發售。
2.申購和贖回
本理財産品成立後不開放申購和贖回。
四、理財收益説明
1.測算收益不代表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
2.本金及理財收益風險
(1)本理財産品不保障本金及理財收益。
(2)風險示例
若標的票據的承兌人按時、足額支付票面金額且標的票據受益權轉讓方按時足額將標的票據受益權所收取的款項支付至我行,則本理財産品將可以達到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4.45%;
若標的票據的承兌人出現未及時、足額支付票面金額或標的票據受益權轉讓方未按時足額將標的票據受益權所收取的款項支付至我行,本理財産品收益率可能低於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4.45%,甚至造成本金部分損失、全部損失。
3. 理財産品到期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
在標的票據承兌人按時、足額支付票面金額且標的票據受益權轉讓方按時足額將標的票據受益權所收取的款項支付至我行的情況下,本理財産品持有到期的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為4.45%。
本理財産品的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的測算依據:産品項下標的票據受益權資産的綜合收益率扣除該産品的託管費率、銷售費率、産品管理費率所得。
4.客戶所得收益
(1)計算公式
客戶所得收益=投資本金×理財産品實際年化收益率×實際理財天數/365
(2)計算示例
假設理財本金為500,000元,理財産品到期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為4.45%,産品期限為65天,則客戶所得收益為:500,000×4.45%×65/365≈3962.33(元)
上述示例採用假設數據計算,測算收益不代表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
五、産品相關費用的收取
本理財産品項下理財産品託管人收取託管費率(年化)為産品募集總金額的0.02%,理財産品銷售費率(年化)為産品募集總金額的0.24%,理財産品管理費率(年化)為産品募集總金額的0.24%,若扣除上述費用及相關稅、費後本理財産品實際收益率超過本理財産品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超過部分中國建設銀行仍將作為理財産品管理費進行收取。
六、提前終止
(一)在本理財産品投資期間,中國建設銀行甘肅分行有提前終止權。中國建設銀行甘肅分行提前終止本理財産品時,將提前2個工作日以公告形式通知客戶,並在提前終止日後3個工作日內向客戶返還理財本金及應得收益,應得收益按實際理財期限和實際投資收益率計算。
(二)中國建設銀行提前終止本理財産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如遇國家金融政策出現重大調整並影響到本理財産品的正常運作時,中國建設銀行有權利但無義務提前終止本理財産品。
2. 因市場發生極端重大變動或突發性事件等情形時,中國建設銀行有權利但無義務提前終止本理財産品。
(三)提前終止時收益計算示例:
假設理財本金為500,000元,實際理財天數為10天,實際年化收益率為4.45%,則客戶的理財收益為:
客戶理財收益=500,000×4.45%×10/365≈609.59(元)
上述示例均採用假設數據計算,測算收益不代表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
七、本金及收益兌付
1. 正常情況
理財産品到期日,如理財産品項下標的票據受益權按時足額回收,則中國建設銀行將在2014年9月20日到期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投資到期日至兌付日期間不另計利息),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2. 非正常情況
理財産品到期日,如因理財産品項下標的票據受益權未能按時足額全部回收,則中國建設銀行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向客戶延遲兌付或者分次兌付,並於發生上述情形後的2個工作日內在中國建設銀行甘肅分行網際網路站公告兌付方案。
八、資訊披露
1. 中國建設銀行甘肅分行通過中國建設銀行網站(http://www.ccb.com/gs/)發佈産品以下相關資訊:理財産品項下票據基本資訊;在産品成立、正常終止或發生對産品産生重大影響之情形後的7個産品工作日內發佈産品成立、産品終止、重大影響事件等資訊;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十五日(遇節假日順延)後準備上個季度本産品的市場表現情況及/或相關材料;如中國建設銀行行使提前終止權,則需在提前終止日之前至少2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如發生産品到期時的延遲/分次兌付情形,則于該情形發生後的2個産品工作日內進行公告;請客戶注意及時在上述網站上自行查詢。
2. 客戶同意,中國建設銀行通過上述網站進行資訊披露,如果客戶未及時查詢,或由於通訊故障、系統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響使得客戶無法及時了解産品資訊,因此而産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時獲知資訊而錯過資金使用和再投資的機會等)全部責任和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
3. 中國建設銀行為客戶提供本産品相關帳單資訊。本産品存續期間的每月第5個産品工作日後,個人客戶可憑本人身份證件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財産品客戶協議書》(代理查詢者還需同時提供代理人身份證件)在中國建設銀行營業網點列印本産品相關帳單資訊;機構客戶可憑交易賬戶對應的開戶印鑒、有效機構證件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財産品客戶協議書》在原中國建設銀行營業網點列印本産品相關帳單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