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的通知》(銀發〔2019〕41號)文件精神和企業銀行賬戶管理改革工作部署,河南省自2019年6月10日起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
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後,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在河南省內銀行辦理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業務(含取消許可前已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的變更和撤銷業務),由核準制改為備案制,人民銀行不再核發開戶許可證,開戶許可證不再作為企業辦理其他事務的證明文件或依據,企業基本存款賬戶編號代替原基本存款賬戶核準號使用。企業變更取消許可前開立的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名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以及撤銷取消許可前開立的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銀行應當收回開戶許可證原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其他單位辦理銀行賬戶業務仍按現行銀行賬戶管理制度執行。
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是人民銀行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的重要舉措,有利於銀行機構為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民營企業提供更為優質、高效、便捷和安全的賬戶金融服務,能夠進一步釋放改革紅利,改善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對於服務實體經濟尤其是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在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的統籌部署和統一指導下,河南省各銀行機構積極響應人民銀行賬戶管理改革工作部署,持續優化企業銀行賬戶服務,簡化業務流程,提升服務品質和效率,企業銀行賬戶開戶平均時間不斷縮短,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歡迎。取消許可後,企業銀行賬戶服務效率將進一步提高。同時,企業銀行結算賬戶自開立之日起即可辦理收付款業務。
銀行賬戶作為企業開展經營活動、獲取各項金融服務的重要前提和基礎載體,安全和便捷使用對企業意義重大。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後,人民銀行將進一步強化對企業銀行賬戶的事後監管,保證企業開戶便利度不減、風險防控力不減,優化企業賬戶服務加強、賬戶管理加強。河南省各銀行機構將在全省人民銀行各級行的指導下,嚴格按照相關工作部署,不斷優化業務流程,建立健全優化企業銀行賬戶服務的長效工作機制,並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強化內部管理和風險防控,落實賬戶實名制管理要求,維護廣大企業客戶合法權益,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