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總行授權可辦理: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代理髮行金融債券;代理髮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銀行卡業務;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代理險種具體以《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為準);提供保險箱服務;個人黃金買賣業務;代理開放式、封閉式基金銷售業務;工程造價諮詢服務;經中國銀行業監管部門批准的其他業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業務範圍公示請見本網站相關頁面中産品服務資訊。如您需進一步了解,請點擊“産品資訊查詢(個人客戶)”“産品服務(私人銀行)”“産品服務(公司機構)”“産品服務(小微企業)”等連結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