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按中國銀監會《關於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範經營的通知》的要求,現將“七不準”、“四公開”有關規定公告如下:
貸款融資“七不準”規定:
(一)不得以貸轉存。銀行信貸業務要堅持實貸實付和受託支付原則,將貸款資金足額直接支付給借款人的交易對手,不得強制設定條款或協商約定將部分貸款轉為存款。
(二)不得存貸掛鉤。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業務和存款業務應嚴格分離,不得以存款作為審批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
(三)不得以貸收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借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之機,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中間業務或其他金融服務而收取費用。
(四)不得浮利分費。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遵循利費分離原則,嚴格區分收息和收費業務,不得將利息分解為費用收取,嚴禁變相提高利率。
(五)不得借貸搭售。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在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時強制捆綁、搭售理財、保險、基金等金融産品。
(六)不得一浮到頂。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貸款定價應充分反映資金成本、風險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籠統將貸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額。
(七)不得轉嫁成本。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依法承擔貸款業務及其他服務中産生的盡職調查、押品評估等相關成本,不得將經營成本以費用形式轉嫁給客戶。
服務收費“四公開”原則:
(一)合規收費。服務收費應科學合理,服從統一定價和名錄管理原則。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制定收費價目名錄,同一收費項目必須使用統一收費項目名稱、內容描述、客戶界定等要素,並由法人機構統一制定價格,任何分支機構不得自行制定和調整收費項目名稱等要素。對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收費項目,嚴格對照相關規定據實收費,並公佈收費價目名錄和相關依據;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收費項目,應在每次制定或調整價格前向社會公示,充分徵詢消費者意見後納入收費價目名錄並上網公佈,嚴格按照公佈的收費價目名錄收費。
(二)以質定價。服務收費應合乎質價相符原則,不得對未給客戶提供實質性服務、未給客戶帶來實質性收益、未給客戶提升實質性效率的産品和服務收取費用。
(三)公開透明。服務價格應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各項服務必須“明碼標價”,充分履行告知義務,使客戶明確了解服務內容、方式、功能、效果,以及對應的收費標準,確保客戶了解充分資訊,自主選擇。
(四)減費讓利。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對特定對象堅持服務優惠和減費讓利原則,明確界定小微企業、三農、弱勢群體、社會公益等領域相關金融服務的優惠對象範圍,公佈優惠政策、優惠方式和具體優惠額度,切實體現扶小助弱的商業道德。
以上內容敬告廣大客戶。
全國統一投訴電話:95533,400-820-0588
海南省分行投訴電話:0898-68530097
海南省分行投訴郵箱:95533.hi@ccb.com
中國建設銀行海南省分行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