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業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簡稱“營改增”)。為保證“營改增”後我行能夠繼續為您提供優質服務,現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若您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為確保您能順利獲取所需增值稅發票,請您及時至開戶網點或與您的客戶經理聯繫,核對並完善您的涉稅資訊。所需涉稅資訊內容詳見附件。
二、若您在我行開立了多個賬戶,僅需至任一賬戶的開戶行進行涉稅資訊核對即可,所有賬戶將共用此資訊。
三、5月1日起,您在我行辦理相關業務並付款後,若屬於財稅〔2016〕36號文規定可開具增值稅發票範圍,根據需要可向我行申請開具增值稅發票。我行將依據增值稅相關法規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向您開具發票。
四、申請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您須持業務回單原件(若有單位結算卡請一併攜帶)、個人身份證件至我行辦理。
如需更多幫助,請撥打95533客戶服務熱線、諮詢業務辦理機構或您的客戶經理。
感謝您一直以來對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支援。
特此公告!
附件 客戶涉稅資訊清單
建行海南省分行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