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300指數今日9時58分較前一交易日收盤下跌達到或超過7%,根據有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自2016年1月7日9時58分起開始實施指數熔斷,指數熔斷持續至收市,當日不再恢復交易。 根據中國基金業協會《關於發佈<指數熔斷機制實施後公募基金銷售業務操作問答>的通知》(中基協字2015[275]號),現對實施指數熔斷後我行開放式基金業務受理規則予以説明: 1.當日熔斷時點至15:00期間受理的基金申購、贖回、轉換等業務申請作為下一個交易日交易處理,客戶可于下一個交易日9:30-15:00辦理撤單。 2.發生指數熔斷後需要調整開放時間的基金名單以基金管理人公告為準。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