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我行決定於2010年1月25日起調整個人外匯買賣業務有關規定,具體如下:
1、提高個人外匯買賣交易點差,即在總分行平盤買/賣價格基礎上由原來的減/加2個基本點提高至10個基本點。
2、縮短個人外匯買賣實時成交時間控制(渠道),即將“二次確認時間”由目前的10秒縮短為6秒。
為了保證此次調整的順利進行,我行個人外匯買賣業務將於2010年1月25日正常交易。如遇特殊情況需延後開盤,我行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