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著及時回報投資者的原則,根據《東北證券 2號成長精選集合資産管理計劃説明書》(以下簡稱《説明書》)和《東北證券 2號成長精選集合資産管理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中對收益分配的規定,經計劃管理人估算並徵得託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決定擬進行第二次分紅。現將收益分配方案預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1、本集合計劃擬以 2010年 11月 25日(權益登記日)已實現收益為基準,進行利潤分
配,分配比例不低於已實現收益的 90%。最終具體分紅金額以 2010 年 11月 26日的分紅公
告為準。
2、每一集合計劃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分配收益後本集合計劃每份額凈值不能低於面值。
4、根據本集合計劃《説明書》和《合同》的約定,在符合業績報酬計提條件時,在計
劃分紅日將計提業績報酬,業績報酬將從分紅資金中扣除。
二、收益分配時間
權益登記日:2010年11月 25日。
除息日:2010年 11月 25日。
具體分紅公告日:2010 年 11月 26日。
三、收益分配方式
1、本集合計劃收益分配採用現金分紅和紅利再投資兩種方式。
2、當前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份額持有人可以于每個工作日交易時間內到
原銷售網點選擇或更改分紅方式。
3、委託人選擇現金分紅,現金紅利在除息日後7個工作日內,分配至委託人的賬戶。
4、委託人選擇紅利再投資,現金紅利折算的計劃份額在除息日的下一工作日計入委託
人份額。
5、本次分紅確認的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不含2010年11月25日)最後一
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
四、收益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在註冊登記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登記在冊的本集合計劃全體
持有人。
五、費用説明
1、收益分配時發生的銀行轉賬等手續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2、選擇現金紅利轉份額方式的投資者其紅利所轉換的份額免收參與費。
六、諮詢辦法
1、 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網站:www.nesc.cn
2、 東北證券客戶服務中心熱線:4006-000686
3、 東北證券各營業部、建設銀行、光大銀行和交通銀行的相關營業網點。
我公司將於2010年11月26日發佈分紅正式公告。
特此公告
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 11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