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中國建設銀行江蘇省分行擬於2019年3月11日(含)起,調整中國建設銀行江蘇省分行“乾元添利”(按日)開放式資産組合型人民幣理財産品、中國建設銀行江蘇省分行“乾元添財”(按日)開放式資産組合型人民幣理財産品的部分産品要素,具體如下表:
産品要素調整內容 |
調整前 |
調整後 |
單個客戶累計申購/追加投資限額:新增單個客戶累計申購/追加投資限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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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一産品工作日內,單個高資産凈值客戶和單個機構客戶累計申購/追加投資金額不超過1億元。中國建設銀行江蘇省分行可根據需要對本條款進行調整,並至少於新條款啟用日之前2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 |
鉅額贖回:新增關於調整本産品鉅額贖回比例的條款 |
1.若某一産品工作日發生鉅額贖回,中國建設銀行江蘇省分行有權拒絕觸發鉅額贖回條款的贖回申請,並於該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客戶可于下一産品工作日申請贖回。 2.若某一産品工作日發生鉅額贖回,中國建設銀行江蘇省分行有權暫停接受客戶新的贖回申請,並於該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客戶可于公告披露的産品工作日申請贖回。 |
1.若某一産品工作日發生鉅額贖回,中國建設銀行江蘇省分行有權拒絕觸發鉅額贖回條款的贖回申請,並於該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客戶可于下一産品工作日申請贖回。 2.若某一産品工作日發生鉅額贖回,中國建設銀行江蘇省分行有權暫停接受客戶新的贖回申請,並於該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客戶可于公告披露的産品工作日申請贖回。 3.中國建設銀行江蘇省分行有權對本産品鉅額贖回比例進行調整,並至少於調整前3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 |
産品存續期規模上限:新增本産品存續期規模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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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億元人民幣。如本産品存續期內,産品本金餘額達到100億元,中國建設銀行江蘇省分行有權利但無義務暫停本産品的申購和追加投資。 |
新的産品要素于2019年3月11日(含)起執行。
特此公告。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行
20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