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要求,現就企業銀行結算賬戶(以下簡稱“企業賬戶”)的服務標準、資費標準和辦理時限公告如下:
一、服務標準
(一)賬戶開立服務
企業申請在我行開立賬戶,應對所提交證明文件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開戶申請人與身份證明文件所屬人的一致性、開戶意願的真實性及基本存款賬戶開立的唯一性負責。我行根據客戶提交的申請資料,為符合條件的企業(包括企業法人、非法人企業、個體工商戶,下同)辦理賬戶開立手續並預留簽章。我行在提交集中審批備案後,正式啟用企業賬戶。按照監管要求,我行將開戶資訊通過人民銀行賬戶管理系統向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備案,開戶資料複印件或影像報送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
開立企業賬戶,客戶需要提供以下資料:1.企業營業執照;2.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3.如已開立基本賬戶,需攜帶基本戶開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賬戶資訊或開戶許可證;4.非法定負責人/單位負責人親自辦理開戶手續的,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經辦人為本單位員工的證明;5. 按照規定須提供的其他資料。
(二)賬戶變更服務
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其他開戶證明文件發生變更時,應向我行提出企業賬戶變更申請。我行根據企業提交的申請及證明文件,為符合條件的企業辦理賬戶變更手續,並變更預留印鑒(如需)。我行在提交集中審批備案後,正式變更企業賬戶。按照監管要求,我行將賬戶變更資訊通過人民銀行賬戶管理系統向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備案,賬戶變更資料複印件或影像報送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
變更企業賬戶,客戶需要提供以下資料:1. 企業營業執照;2.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3.基本存款賬戶資訊或開戶許可證;4.非法定負責人/單位負責人親自辦理變更手續的,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等;5. 按照規定須提供的其他資料,如須變更的預留印鑒、印鑒卡(客戶留存聯)等。
(三)賬戶撤銷服務
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向我行提出撤銷企業賬戶的申請:1.企業被撤並、解散、宣告破産或關閉;2.營業執照登出或者被吊銷;3.與我行約定的其他銷戶情形發生。企業撤銷賬戶,應與我行核對賬戶存款餘額,並交回印鑒卡(客戶留存聯)、各種重要空白憑證及結算憑證和開戶許可證。我行核對無誤後,為符合銷戶條件的客戶辦理銷戶手續。我行在提交集中審批備案後,正式撤銷企業賬戶。按照監管要求,我行將賬戶撤銷資訊通過人民銀行賬戶管理系統向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備案,賬戶撤銷資料複印件或影像報送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
撤銷企業賬戶,客戶需要提供以下資料:1.企業營業執照或其他證明文件(准予登出登記通知書、清稅證明等);2.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3.基本存款賬戶資訊或開戶許可證;4.非法定負責人/單位負責人親自辦理賬戶撤銷手續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等;5.按照規定須提供的其他資料,如應交還的未用支票等重要憑證、印鑒卡(客戶留存聯)等。
我行對一年內未發生收付活動且未欠我行債務的客戶賬戶,有權及時通知客戶辦理銷戶(因客戶原因致使我行無法通知到客戶的,視同已經通知到客戶)。客戶應自我行發出通知日起30日內辦理銷戶手續;客戶逾期未辦理的,視同自願銷戶,我行有權將該賬戶未劃轉款項列入我行久懸未取專戶管理。
(四)其他賬戶服務
對於在我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企業,開戶行向其提供重置存款人查詢密碼、補打基本存款賬戶資訊等服務。我行根據與客戶簽訂的《賬戶管理協議》,在企業賬戶存續期間,按照監管規定對企業開戶資格和實名制符合性進行動態復核,並根據客戶風險等情況,採取暫停賬戶非櫃面業務、對賬戶採取只收不付控制、對賬戶採取不收不付控制等措施。
二、資費標準
免收開戶費用。
其他服務收費標準參見我行對外公示的服務價目表,各地區的費用優惠措施以當地公示為準。
三、辦理時限
對於符合企業賬戶開戶條件的,我行原則上自企業預約開戶日起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企業賬戶開立手續。企業賬戶自正式開立之日即可辦理資金收付業務。因資料不全或有誤或不符合要求、基本戶唯一性審批不通過、存在久懸賬戶等原因,需要客戶更新、補充資料或配合辦理相關手續的,我行辦理時限視具體情況而定。
如有疑問,請致電95533或垂詢我行營業網點工作人員。
特此公告。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蘇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