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一”放假期間,即4月30日至5月2日,為非對公營業日。 二、黃金業務 (一)個人賬戶黃金業務安排 “五一節”期間,個人賬戶黃金業務于2011年4月30日(星期六)淩晨4:00停止交易,于2011年5月2日(星期一)上午7:00恢復交易,隨後交易安排照常。 (二)個人實物黃金業務安排 “五一節”期間,個人實物黃金業務2011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30停止交易,于2011年5月3日(星期二)上午9:00恢復報價,隨後交易安排照常。 三、外匯買賣和結售匯業務 (一)個人外匯買賣業務安排 1.4月30日,個人外匯買賣業務的收盤時間為北京時間(下同)淩晨4:00; 2.5月2日,個人外匯買賣業務的開盤時間為7:00,此後業務恢復正常。 (二)對公外匯買賣業務安排 4月30日至5月2日,對公外匯買賣業務暫停辦理,5月3日起業務恢復正常。 (三)個人外匯期權業務安排 4月30日至5月2日,個人外匯期權交易暫停辦理,5月3日起業務恢復正常。 (四)對公結售匯(包括即期、遠期結售匯及人民幣外匯掉期)業務安排 4月30日至5月2日,對公結售匯交易暫停辦理,5月3日起業務恢復正常。 (五)個人結售匯業務安排 個人結售匯業務照常辦理。 四、鑫存管(CTS)和銀期直通車 1.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有關通知要求,4月30日至5月2日期間停止辦理鑫存管(CTS)、銀期直通車等業務。 2.4月29日發生的鑫存管(CTS)證券交易,資金交收日為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