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根據中國建設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乾元一號”2011-2期(內蒙古興泰置業集團)理財産品説明書“七 提前終止”項約定,按照該産品項目實際運作情況和融資方需求,將於2013年2月8日提前終止本産品,投資者持有期第1年的收益資金已于2012年2月17日返還簽約賬戶,本次返還的是投資本金和第2年實際持有期(2012年2月17日-2013年2月7日)的收益資金。給您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同時感謝您一直以來對建設銀行業務發展的支援。
特此公告。
中國建設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