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的常見類型
1.通過發行有價證券、會員卡或債務憑證等形式吸收資金。例如,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養老服務為名進行非法集資。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委託投資、委託理財進行非法集資。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2.對物業、地産等資産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高息集資。例如,通過出售其份額並承諾售後返租、售後回購、定期返利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3.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例如,利用地下錢莊進行集資活動。
4.以簽訂商品經銷等經濟合同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例如,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加盟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發行或變相發行彩票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6.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7.利用果園、莊園、養老地産開發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例如,假借種植、養殖、項目開發、莊園開發、養老公寓投資、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
8.利用現代電子網路技術構造的“虛擬”産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託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9.利用網際網路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10.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11.假冒民營銀行發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12.非融資性擔保企業以開展擔保業務為名非法集資。
13.假冒或者虛構國際知名公司設立網站,並在網上發佈銷售境外基金、原始股等資訊,誘騙群眾投資。
14.以“養老”的旗號,以高額回報、提供養老服務為誘餌,引誘老年群眾“加盟投資”。
15.以高價回購收藏品為名非法集資。
16.假借P2P網路借貸平臺非法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