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洗錢風險 保護自己 遠離洗錢 一、選擇安全可靠的金融機構 合法的金融機構接受監管,履行反洗錢義務,是對客戶和自身負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規定,金融機構在履行反洗錢義務中獲取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資訊,應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確保金融機構的隱私權和商業秘密得到保護。 網上錢莊等非法金融機構逃避監管,不僅為犯罪分子和恐怖分子轉移資金、清洗“黑錢”,成為社會公害,而且無法保障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資訊的安全性。 選擇安全可靠、嚴格履行反洗錢義務的金融機構,您的資金和個人資訊才更安全。 二、主動配合金融機構進行身份識別 1、 開辦業務時,請您帶好身份證件 有效身份證件是證明個人真實身份的重要憑證。為避免他人盜用您的名義竊取您的財富,或是盜用您的名義進行洗錢等犯罪活動,當您開立賬戶、購買金融産品以及以任何方式與金融機構建立業務關係時,需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如實填寫您的身份資訊;配合金融機構通過聯網核查身份證件的真實性,或以電話、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您確認身份資訊;回答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合理的提問。如果您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將不能為您辦理相關業務。 2、 大額現金存取時,請出示身份證件 凡是存入或取出5萬元以上人民幣或者等值1萬美元以上外幣時,金融機構需核對您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這不是限制您支配自己合法收入的權利,而是希望通過這樣的手段,防止不法分子渾水摸魚,保護您的資金安全,創造更純凈的金融環境。 3、 他人替您辦理業務,請出示他(她)和您的身份證件 金融機構工作人員需要核實交易主體的真實身份,當他人代您辦理業務時,需要對代理關係進行合理的確認。 特別提醒,當他人代您開立賬戶、購買金融産品、存取大額資金時,金融機構需要核對您和代理人的身份證件。 4、 身份證件到期更換時,請及時通知金融機構進行更換 金融機構只能對身份真實有效的客戶提供服務。對於身份證件已過有效期的,金融機構應通知客戶在合理期限內進行更新。超過合理期限未更新的,金融機構可中止辦理相關業務。 三、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證件 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證件,可能産生以下後果: 1、他人借用您的名義從事非法活動; 2、可能協助他人完成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 3、可能成為他人金融詐騙活動的“替罪羊”; 4、您的誠信狀況受到合理懷疑; 5、因他人的不正當行為而致使自己的聲譽和信用記錄受損。 四、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賬戶、銀行卡和U盾 金融賬戶、銀行卡和U盾不僅是您進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國家進行反洗錢資金監測和經濟犯罪案件調查的重要途徑。貪官、毒販、恐怖分子以及其他犯罪都可以利用您的賬戶、銀行卡和U盾進行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因此不出租、出借金融賬戶、銀行卡和U盾既是對您的權利的保護,又是守法公民應盡的義務。 五、不要用自己的賬戶替他人提現 通過各種方式提現是犯罪分子最常採用的洗錢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誘惑,使用自己的個人賬戶(包括銀行卡賬戶)或公司的賬戶為他人提取現金,為他人洗錢提供便利。然而,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請您切記,賬戶將忠實記錄每個人的金融交易活動,請不要用自己的賬戶替他人提現。 六、遠離網路洗錢陷阱 截至目前,我國網民數量已高達5億多人。在我們獲得網路時代的快捷資訊和高效溝通的同時,不法分子也利用網路快速傳播非法資訊,在更廣的範圍內從事違法犯罪活動。近年來破獲的網銀詐騙、網際網路非法集資等網路洗錢案件警示我們,對於網路資訊要仔細甄別,不要輕易通過網銀、電話等方式向陌生賬戶匯款或轉賬;對於網路資訊要時刻警惕,不可因貪佔一時便宜而最終落入騙局。 七、舉報洗錢活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為了發揮社會公眾的積極性,動員社會的力量與洗錢犯罪作鬥爭,保護單位和個人舉報洗錢活動的合法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洗錢法》特別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中國人民銀行或公安機關舉報洗錢活動,同時規定接受舉報機關應當對舉報人和舉報內容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