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公安廳、成都市財政局、成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關於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罰款收入收繳改革工作安排,自2013年9月1日起,四川省內交通違法罰款可通過我行“四川交警罰款代收”系統繳納;原成都市交通違法罰款代收系統(含各營業網點、自助服務終端、網上銀行、手機銀行、悅生活繳費平臺)停止使用。
一、我行繳費渠道
1.省內任一營業網點
2.省內各BST自助服務終端
3.網上銀行
4.手機銀行
5.悅生活繳費平臺
二、交通違法罰款繳費範圍
1.四川省內高速公路違法罰款(處罰決定書編號以517、518開頭)
2.四川省內各市(州)、縣(區)交通違法罰款(含現場處罰、電子眼罰款)
三、溫馨提示
1.如您尚未開通網上銀行,可攜帶您的銀行帳戶和有效證件到我行任一網點簽約開通。
2.如因公安交管部門暫未更新違法處罰數據而暫無法繳納,建議您到我行櫃面辦理或兩日後再通過自助繳款渠道繳納。
3.電子眼罰單需接受交警部門處罰後,憑處罰決定書(號)繳款,違法通知書無法進行繳款。
4.如遇問題,歡迎致電我行24小時服務熱線95533。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