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經營性貸款借款人:
根據國家對經營性貸款資金用途的管理規定,現將貸款資金合規使用要求提示如下,請確保合規使用。經營性貸款資金僅用於滿足本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下同)的日常生産經營需求,不得用於以下用途,包括但不限于:
1.不得用於購房;
2.不得用於股票等有價證券投資、股本權益性投資、理財産品、期貨買賣,不得用於民間借貸;
3.不得擠佔、挪用貸款從事非法、違規交易;
4.不得將貸款資金轉至關聯企業或除貸款企業外的第三方使用;
5.不得用於歸還本企業或企業主個人在其他金融機構(含網貸機構)的債務,或因固定資産、股權等投資而産生的負債;
6.不得用於歸還股東借款,不得用於固定資産(固定資産購置貸款除外)、股權等投資;
7.不得用於國家禁止生産、經營的領域和用途,以及其他不合規領域和用途;
對於存在違規使用貸款資金問題的,我行將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和借款合同約定,相應採取回收貸款、壓降額度或者禁止準入等措施,並追究客戶相應法律責任。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分行
2021年7月14日